核心提示:随着合肥城市高架道路发展速度的加快,城市高架交通噪声影响引发的环境投诉日益增多;合肥市环保局要求已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或者虽未建成但已规划建设的敏感建筑物的路段建设城市高架的要设置隔声屏障(含匝道);对未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城市高架和高架路段两侧建设环境敏感点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竣工环保验收。
据中安在线7月4日讯(袁谦、简雅洁) 随着合肥城市高架道路发展速度的加快,
城市高架交通噪声影响引发的环境投诉日益增多。记者昨日从合肥市环保局获悉,该局要求已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或者虽未建成但已规划建设的敏感建筑物的路段建设城市高架的要设置
隔声屏障(含匝道)。
据悉,噪声敏感建筑包括住宅、医院、学校等,对隔声屏障的要求是隔声屏障的长度为敏感点建筑物向高架垂直投影并向两侧各外延不少于10米;相邻敏感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50米的,
声屏障应连接贯通。
在城市高架两侧建设环境敏感建筑物的,项目建设单位除应按照高架环评文件计算的退让距离进行退让,需增设隔声屏障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评文件和批复要求,出资在城市高架两侧设置隔声屏障。此外,对未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城市高架和高架路段两侧建设环境敏感点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竣工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