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参加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声屏障采购安装项目(II-SPZ-01/02标)的投标过程中,我公司的废标理由是“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和装订不符合要求”,该理由牵强无力,我公司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技术标部分,招标文件中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我方严格按照要求编制,技术标中未出面任何记号;装订式样要求胶装,我方也按要求进行了胶装,装订册数也按照要求。因此我方认为这次的评标过程中存在严重的暗箱操作和违纪违规,我公司要求取消此次公示结果。重新评估、公示开标。
请贵局领导对该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并给我公司一个明确的书面答复。
受理单位: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