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噪声与振动控制专业委员会最近在杭州市进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技术交流。与会的声学专家、学者、环保工作者以及部分噪声设备制造厂家的代表就噪声与振动控制问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并参观了噪声治理工程现场。
与会专家认为,这些年来,城市环境噪声控制的特点正在发生着以下4个方面的变化:一是由单纯的工业噪声控制向民用领域(如建筑施工噪声等)转移,二是由固定噪声源治理向流动噪声源治理转移,三是由大环境的噪声治理向小环境的噪声治理转移,四是城市居民由直接向环保部门投诉转向法院起诉。
浙江省环保局法规处副处长韩志福在提交的论文中说,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除了硬件要过关以外,更重要的是要强化管理,敢抓敢管,严格执法,要把创建噪声达标区与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以及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在“禁、限、管、治、创”上下功夫。其中的“禁”,是指机动车禁鸣喇叭、拖拉机禁止进城;“限”,是指对建筑工地施工实行限时。
与会专家学者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架路、立交桥、高速公路甚至机场的噪声扰民现象屡有发生。有的地方,群众多次上访,要求切实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因此,声屏障的应用显得十分重要。但也有专家提出,声屏障的降噪效果到底有多大,非封闭式屏障对高层住宅能起到什么作用,这些问题都还值得认真探讨。浙江大学环境科学系潘仲麟教授以《声屏障的声学设计》为题作了发言。他说,当噪声源的声波遇到声屏障时,将分衍射、透射和反射三路径传播。声屏障结构设计要求上,就物理性能而言,应是防腐蚀、防潮、防老化、防尘、防火、防眩;其材料应选用反射型和吸声型。
人们知道,现在,高速公路发展很快,人们出门办事、旅游,快捷省时了;高架复合道路的建设,对解决城市交通拥挤问题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上述两者都带来噪声污染的负面影响。浙江工业大学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潘志彦副教授等人认为,高速公路噪声影响评价,是一条公路建设项目中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公路建设项目在选线和布局方面的合理性,并加强高速公路建成使用后的声环境管理,制定消除或减缓不利影响的措施。他们通过公路交通噪声不同预测模式的比较研究,得出结论:在有高路堤影响的前提下,噪声随着监测距离的增加都有一个先上升再降低的趋势。这也就是说,噪声的最大值并不在离车道最近的地方,而是在离开车道有一定的距离的地方。浙江大学环境科学系张邦俊副教授等人以杭州中河路高架桥作为研究对象,对高架复合道路噪声给周围三所学校不同性别、年龄层次的学生群体带来的影响程度做了分析,对噪声烦恼度的研究有着现实意义。
有关国内噪声与振动控制方面的新材料、新产品,与会学者说,我国著名声学专家马大猷教授当年发明的微穿孔板和吸声结构又有了新的突破。根据马大猷教授的微穿孔板结构的理论,北京劳动保护研究所开发了超微穿孔板结构,解决了加工微孔的工艺问题,吸声频带更宽了,吸声系数更高了。记者了解到,北京劳保所前不久与杭州华夏环保实业公司合作开发的超微孔装饰吸声板,前不久在杭州市中级法院应用,吸声效果好,且性能稳定,也改善了音质。
控制噪声,是追求现代文明的体现。舒适、宁静的生存空间,最终将属于辛勤治理、不懈努力的人们。
参考资料:《城市噪声控制有“四变” 营造宁静空间“造市场”》 《中国环境报》2001-8-13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