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村头过,为何不采取设置声屏障等措施减轻环境噪声?

来源:声屏障信息门户网 作者:南方都市报 作者:洪巧俊 日期:2010-1-13 16:39:46   [ 打印本文 ]
更多
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逐条来读。有两条是与高速公路、铁路有关的。比如第三十六条:“建设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轻轨道路,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

【声屏障信息门户网编者语】看到这篇文章后,我感到心情特别的沉重,为什么相关的建设单位、审批单位、环保单位不能给与弱势群体人性化的关怀呢?为什么法律的制定者们,没有考虑到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的权益呢?
 
父母在家乡的县城住了很多年,回到家乡,也很少回到生我养我的村庄。这次母亲过七十大寿,来了一些乡亲,他们告诉我一条铁路要从村前穿过,问我要怎样大的官才能叫这铁路不从村前过?当时我很不理解,一些地方政府的官员为了争取铁路穿过当地镜内,暗地里使劲跑关系,不少地方官员带队跑北京,有“不到长城非好汉”之气慨。然而,乡亲们为何不喜欢火车村前跑?

父亲看到我困惑的样子说,村后是高速公路,村前是在建的铁路,两条“吵死人”的路夹着村庄。如今住在高速公路旁的乡亲们,在夜深人静时常常被那一辆辆疾驰的汽车声惊醒。假如铁路建了起来,火车在房子之前呼啸而过,哐当哐当的响声,乡亲们还能入睡?再说高速公路有两层楼那样高,而要建的铁路据说比高速公路还要高,“两高”夹着村庄,村庄还有村庄的样子吗?有浓浓风水情结的乡村,世世代代都是前面的房子必须比后面的矮些,但一条高过房子的铁路却要在村前横跨,显然破坏了村庄的风水与格局。建铁路的农田世世代代都是村里人耕种,但所有权不是农民的,而是国家的,现在国家在这里用自己的土地建铁路,村民们有权反对吗?就是反对了又有什么用呢?正因为农民没有话语权,他们就来寻找有话语权的人。邻居大叔问我,县长能不能叫他们改一下铁路线?你就帮我们找县长说说情。他们知道我找县长有可能说上几句话。我知道要改变一条设计好的铁路线是非常难的,几乎可以说是“难于上青天”。我不能说慌,敷衍我的乡亲,只有实话实说,此事不要说找县长,恐怕找省长也难办。他们一听,显然感到了失望,可我又能咋样?

按照国家标准,居民区噪音白天不超过55分贝,夜间不超过45分贝;道路两侧白天不超过70分贝,夜间不超过55分贝。而人们生活中感觉舒适的音量一般白天50分贝左右,夜间30分贝左右。村民哪里能奢望舒适,能睡眠就好。夜间的噪音超过55分贝就会影响人的休息,超过70分贝对人就会产生危害,表现为心烦意乱,头昏,头痛,神经衰弱,消化不良等症状,但火车的噪音是大大超过70分贝的。

火车带来的噪音显然损害着乡亲们的休息权,如果乡亲们要讨个说法,该如何讨?于是我找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逐条来读。有两条是与高速公路、铁路有关的。比如第三十六条:“建设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轻轨道路,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第三十九条:“穿越城市居民区、文教区的铁路,因铁路机车运行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当地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铁路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减轻环境噪声污染的规划。铁路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划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但在乡村你见过哪里设置过声屏障吗?火车在乡村造成的噪音再大,铁路部门什么时候采取过减轻环境噪声污染措施?不用设置声屏障,不用采取减轻环境噪声污染措施,是因为农民都是耐噪音的“特质群体”。我仔细地读了3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是想从中找出“乡村”或者“农村”这样词语,可是没有!只有“城市”、“市区”这样的词语,原来这个打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规只是城市人的法律,与农村人无关。

“土地是国家的,噪音污染就是我们的?”这是乡亲们的疑问啊!


标签:火车噪声 声屏障 控制噪声 环境噪声 乡村 顶部

上一篇:南京市部分高架桥隔音屏建设为何滞后?
下一篇:深圳水官高速噪音扰民 居民投诉遭遇“踢皮球”
声屏障信息门户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作者:声屏障信息门户网 sooooob.cn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声屏障信息门户网 www.sooooob.cn"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声屏障信息门户网 www.sooooob.cn"。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18695712058 或 cnasc@qq.com 龚先生)。
共有条评论信息评论信息
© 2009-2013 声屏障信息门户网 版权所有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合作伙伴 | 会员条款
商务合作:18650329114 龚先生 | 中国最专业的交通噪声综合治理门户网
福州音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 | 闽ICP备09000716号 | 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