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温州市瓯海大道西段快速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标段内容:1)第Ⅳ标段(桩号为K5+185~K6+201,路线长1016米)路基、临时路面、桥梁、给排水、相关市政配套设施预埋件、强弱电管线土建部分等工程。2)第Ⅴ标段(桩号为K6+201~K7+328,路线长1127米)路基、临时路面、桥梁、给排水、相关市政配套设施预埋件、强弱电管线土建部分等工程。3)第Ⅵ标段(桩号为K7+328~K8+392,路线长
温州市瓯海大道西段快速路工程 经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设计[2009]8号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城市快速路10.975公里、总投资约为34.63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温州市瓯海区 ,计划于2012 建成。项目业主为温州市瓯海大道工程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温州市瓯海大道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温州市瓯海大道西段快速路工程施工Ⅳ-Ⅵ标段
1、标段内容:1)第Ⅳ标段(桩号为K5+185~K6+201,路线长1016米)路基、临时路面、桥梁、给排水、相关市政配套设施预埋件、强弱电管线土建部分等工程。 2)第Ⅴ标段(桩号为K6+201~K7+328,路线长1127米)路基、临时路面、桥梁、给排水、相关市政配套设施预埋件、强弱电管线土建部分等工程。 3)第Ⅵ标段(桩号为K7+328~K8+392,路线长1064米)路基、临时路面、桥梁、给排水、相关市政配套设施预埋件、强弱电管线土建部分等工程。;
2、资格条件: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满足强制性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同时参加二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2)凡已在本项目施工其它标段已中标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报名。 3)强制性条件要求: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04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完成过5公里路幅50米及以上的城市主干道及以上工程并具有多孔跨径总长不小于500米和单孔跨径不小于40米的现浇连续结构的大型桥梁的施工业绩;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被接管、冻结等;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限制交易并在限制期内。在投标截止期前,根据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基综【2007】58号文规定的评审办法及最新公布的《企业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的企业。 ②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副经理持三类人员A类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持三类人员B证;拟派专职安全员持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须满足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5月13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文件的规定。 ③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三类人员B证,年龄50周岁以下,2004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完成过1公里路幅50米及以上的城市主干道及以上工程并具有多孔跨径总长不小于500米(或单孔跨径不小于40米)的现浇连续结构的大型桥梁的施工业绩,且无在建项目;在投标单位在岗并持续交纳养老保险至今最少24个月; ④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投标单位在岗并持续交纳养老保险至今最少24个月; ⑤主要施工设备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9月3 日10时00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总服务台
招标人将派人于2009年08月10日 至2009年08月14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 ,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12号位
招标人地址:机场大道5411号
联 系 人:张建国、邹霆
联系电话: 0571-87631357、 0571-88477125、0577-86665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