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3)、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5年第27号令)的有关规定制定。
5)**对《关于新荷兖日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声屏障物资招标》的批复。
6)根据相关设计图纸、文件及要求。
2、招标方式:在**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招标物名称、数量及材质要求:
1)新荷兖日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声屏障单元板;
2)隔声式声屏障约6.1km,单元板面积约1.05万㎡,吸声式声屏障约12.7km,单元板面积约2.5万㎡;
3)除木屑混凝土复合吸隔声板之外的吸、隔声单元板。
4、包件的划分:
第二个包件:兖石线K63+000~兖石线K307+343隔声式声屏障约3.6km,单元板面积约0.65万m2,吸声式声屏障约6.7km,单元板面积约1.4万m2。
5、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投标物资生产商,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需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2005年~2009年内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验或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4)同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6、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交易许可证、经办人介绍信、单位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一份(**交易许可证的办理查询)。第一次招标时参加的投标单位如有意继续参加可直接向**部索取标书,如退出投标请与招标单位联系,办理相关事宜。
招标文件的出售:标书每包件售价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售后不退,于2009年8月7日8:00至2009年8月14日17:00在**部(山东省**三楼)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每包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具体汇款方式及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于2009年8月13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传真)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在2009年8月13日17:00前进行整理并以书面形式(传真)做出解释。招标单位可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说明或修正,以书面形式(传真)通知各投标单位,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及招标依据。
8、各投标人应于2009年8月27日上午9:30前将标书送达**,(地址:**室,原**东楼),此后送达的标书无效。招标人于2009年8月27日上午9:30整准时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9、开标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