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主要工程有交通安全设施(波形梁防撞护栏、隔离设施、视线诱导设施、标志标线、突起路标、百米桩、公里牌、防眩板、声屏障工程);主线和连接线路槽顶面标高以上的有关工程,即包括底基层、基层,全部沥青砼面层(包括互通立交匝道、停车区、加减速车道、收费站等);桥面沥青砼及桥梁伸缩缝;中央分隔带和超高段的排水工程;路基中央分隔带绿化等。
福州**高速公路二期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交能【2006】207号文批准建设,目前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经上级批准,现进行本项目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作。福州**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合同段情况
福州**高速公路二期项目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分1个合同段,计划工期12个月(含备料期3个月),情况详见下表
合同号 |
桩 号 |
里程(KM) |
主要工程 |
B1 |
主线:K0+000-K26+060
国货路连接线:K0+000-K0+567
化工路连接线:K0+000-K1+330 |
主线约:26.06
连接线约:1.9 |
主线和连接线路槽顶面标高以上的有关工程,即包括底基层、基层,全部沥青砼面层(包括互通立交匝道、停车区、加减速车道、收费站等);桥面沥青砼及桥梁伸缩缝;中央分隔带和超高段的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波形梁防撞护栏、隔离设施、视线诱导设施、标志标线、突起路标、百米桩、公里牌、防眩板、声屏障工程);路基中央分隔带绿化等。 |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资格条件
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当投标人无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资质时,可邀请一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高速公路路面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经验,业绩及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4、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有单位公章的,于2009年7月31日及2009年8月3日至2009年8月6日,每天上午8:30~11:30和下午3:00~5:00(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有限公司(福州市**楼)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等每合同段收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交通部颁《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5、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等资料编制了《参考资料》。
6、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的规定,提交一份投标保证现金(额度人民币80万元)和投标信用保证现金(额度为最高限价的1%,具体金额招标人将以补遗书的形式通知投标人)。
7、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应自行准备考察车辆。
现场考察时间:2009年8月7日上午8:30(北京时间)开始,在福州马尾**互通集合;(如有调整,另行通知)标前会议时间:2009年8月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地点:福州**楼(福州市**号,咨询电话:0591-**)。(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8、投标文件递交至:福楼(福州**号)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8月28日14:30整,投标人须在2009年8月28日8:30~14:30期间递交投标文件,提前、过时均不予接收。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均为原件),并办理递交手续。
招标人地址:福州市**楼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人: **
电 话: 0591-**
传 真: 0591-**
联系方式请咨询:13859030961 龚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