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泰安市高速公路养护专项工程(包括滨新路泰安段路面车辙处理、京沪路泰安段碎石路肩改造、京沪路泰安段隔离栅更换、京沪路泰化段防撞护栏更换、京沪路泰安段防撞护栏整修工程、莱新路泰安段天桥防护网更换、京沪路、滨新路泰安段交通安全设施改造、京沪路、泰莱路声屏障维修加固改造、泰莱路泰安段石砌护坡维修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以鲁交规划【2009】1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在京沪高速公路、泰莱高速公路泰安段,本项目设置九个施工合同段,一个监理合同段(即驻地监理处),采取合同段独立招标;。
第一施工标段:滨新路泰安段路面车辙处理。K247+800-K249+000、253+200-K254+200、K259+950-K264+100、K266+800-K267+300右幅,K249+150-K250+600、K255+500-K255+930、K256+450-K258+400、K262+400-K264+200、K266+600-K269+000左幅路面维修,处治面积69.9千平方米。
第二施工标段段:京沪路泰安段碎石路肩改造。K0+000-K44+322、K82+464-K85+863左幅及K0+000-K60+050、K72+700-K85+803右幅改造路肩约111.4公里。
第三施工标段:京沪路泰安段隔离栅更换。K6-K18、K19-K31、K50-K51、K53-K57、K70-K72、K82-K86、泰安东连接线双幅,K18-K19左幅,K62-K63右幅共更换隔离网约24407米。
第四施工标段:京沪路泰化段防撞护栏更换。泰化段K8-K16更换防撞护栏34608米,其中主线31648米,匝道2960米。
第五施工标段:京沪路泰安段防撞护栏整修工程。K0-K8、K16-K35、K82-K86、泰安东连接线K0-K5双幅,K35-K60右幅,约194千米护栏整修。
第六施工标段:京沪路、莱新路泰安段天桥防护网更换。京沪路K0-K86、莱新路K247+430-K275+030等49座上跨天桥更换护网4416米。
第七施工标段:京沪路、滨新路泰安段交通安全设施改造。京沪与泰莱路连接线增设中央隔离带防撞护栏1066米,安装防眩板267个、轮廓标546个;滨新路终点断头路段增设顺接护栏606米、提前1公里安装导向标202个、震荡标线778平方米,在终点位置增设太阳能爆闪灯2个;果都、新汶、新泰、上高匝道增设防眩板2010个。滨新路K255+800-K256+300段重做石坡防护网约13500平方米。
第八施工标段:声屏障维修加固改造。K6+810-K7+340右幅,K6+846-K7+289、K12+991-K13+264、K15+600-K15+915、K23+171-K24+100左幅维修改造声屏障约2490米。
第九施工标段:泰莱路泰安段石砌护坡维修工程。K17+000-K17+557、17+816-K18+472、K19+580-K20+300左幅及K12+800-K12+990、K14+250-K14+355、K19+580-K20+320右幅石砌护坡维修,处治面积约15700平方米。
一个监理合同段,负责整个工程监理服务工作。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3个月,预计2010年7月31日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施工合同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第一施工标段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国家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具有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内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三至八合同段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资质,具有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内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九合同段:具备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以上(包括贰级)相应专业施工资质;具有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内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监理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含临时甲级)监理企业资质;近五年内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29日至4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省泰安市公路局(泰安市东岳大街19号)415会议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含图纸)。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第1版第2次印刷本)由施工投标人自行购买。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交质监发〔2008〕557号) 由监理投标人自行购买。
4.3 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4月20日上午10:00,地点为山东省泰安市公路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19号)十三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公路局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9号
邮政编码:271000
联 系 人:王业山 桑春平
电话:0538-8223371
传真:0538-8223371
电子邮箱:tadzx@1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泰安市分行青年路支行
收款单位:泰安市公路局
账号:379006112012015014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