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秦高速公路廊坊段2010年部分路段噪声治理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09]2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京秦高速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京秦高速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京秦高速公路廊坊段2010年养护专项工程项目。京秦高速公路廊坊段起于香河县凌家务村北与北京交界处,止于香河县谭家务村南与宝坻县分界处。该路段于1998年3月开工建设,1999年11月10日正式通车运营,全线按高速公路平原微丘区标准设计,路基宽34.5m,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六车道。
京秦高速公路廊坊段自竣工通车以来交通量逐年增加,交通量增长极为迅速,且大型车所占比重40%以上,交通噪声也随着交通量的增长越来越大,已影响了沿线居民的正常生活,为了最大程度降低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须在噪声超标较严重的区域增设声屏障。
2.1建设地点:京秦高速公路廊坊段。
2.2建设规模:对京秦高速公路廊坊段噪声超标较严重区域增设声屏障。
2.3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2010年4月25日开工,2010年7月25日交工,计划工期为3个月。
2.4招标范围:京秦高速公路廊坊段2010年部分路段噪声治理工程。
2.5标段划分:京秦高速公路廊坊段2010年部分路段噪声治理工程施工分为2个合同段,划分如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在2005年3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独立成功完成至少一项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并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只能有一家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对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合同额由大到小排序,排序第一的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能通过第一信封评审。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两个标段投标,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26日至2010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本公告及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图纸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标段抽签:招标人定于2010年4月2日15时00分在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层)举行标段抽签仪式,请只投一个标段的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均未按时到场参加抽签仪式的,招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4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和“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hbgs.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京秦高速公路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秦皇岛市燕山大街21号 |
地 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层 |
邮政编码:066001 |
邮政编码:050011 |
联 系 人:李恒坤 |
联 系 人:宋继胜、袁贺 |
电 话:0335-3958038 |
电 话:0311-86063928/86056498 |
传 真:0335-3958038 |
传 真:0311-862190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