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石城至吉安高速公路声屏障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交运[2008]342号文批准建设,已列入国家重点公路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石城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主题土建工程已于2008年9月开工建设,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路线起于江西省石城县东南10公里处的赣闽省界五里亭村,接福建省永安至宁化(闽赣界)高速公路,由东西经赣州市石城县、宁都县、兴国县、吉安市泰和县,终于泰和县石山乡与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吉安至莲花段)、大庆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昌傅至泰和段)相连接,路线全长190.719公里。
2.2 交通安全设施是以保证车辆安全行驶,减少并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同时保证交通流的顺畅运行为目的而进行设计的。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为两大类(SL和HL类),每大类分为6个标段(SL1-SL6、HL1-HL6),共12个标段。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为2010年3月至2010年6月,共计4个月12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建设部或建设厅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注册资金200万以上(含200万元),曾完成已通车高速公路类是施工项目两个合同段以上(含两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将仅对通过资格后审的申请人进行招标文件的评审。资格后审的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合同段投标,最多可以中标1个合同段。投标人报名时只报类别,报名全部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0年1月21日上午9时组织招标人采用摸号的方式随机确定其所投标段,地点在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南昌建设大厦副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0年1月20日17:00时之前登入石吉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申请人信息登记系统(http://59.53.91.226/phbm/login.aspx),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准确填写申请人信息。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0年1月20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须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必须与营业执照等证件中的法人代表姓名一致)、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含有报名信息的U盘,或授权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任职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被授权人的身份必须为投标申请人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之一)、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含有报名信息的U盘,到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南昌建设大厦副楼)进行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电子版图纸每合同段使用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至时间,下同)为2010年2月5日10时整,地点为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南昌建设大厦副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石城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址:江西省兴国县红门工业园B区 管委会旁
邮编:342400
联系人:丁先生 曾先生
电话:0797-5342785
传真:0797-5342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