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在杭听取《噪声法》修改议案意见

来源:声屏障信息门户网 作者:衢州日报 记者:吴新波 日期:2009-11-20 19:03:45   [ 打印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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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建议下步修改该部法律要更加突出预防为主、源头控制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噪声污染监管体制,明确城市规划预防噪声污染的相关规定,完善噪声排放申报登记、噪声排放许可、噪声污染限期改正和限期治理等监管制度,增加噪声污染的行政强制监管措施,特别要细化加工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具体防治措施,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确保落到实处。


全国人大代表、市委书记孙建国在今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领衔提出的要求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简称《噪声法》)的议案,引起了国家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昨天上午,全国人大环资委在杭州召开座谈会,听取提出议案代表以及有关部门对法律修改的意见建议。

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汪纪戎、委员张洪飚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国家环保部副巡视员汪键;孙建国、汪惠芳、张剑星、卢亦愚、赵林中、姚献平、徐秋芳等7名提出议案的在浙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浙江省环保厅、建设厅、交通厅、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赵玲主持座谈会。

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浙江代表团孙建国等30名代表提出了要求修改《噪声法》的议案。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关于《环境保护法》修改论证工作的要求,全国人大环资委全体会议决定,组织开展《噪声法》的后评估工作,提出修改相关法律条款的建议,为完善相关法律做准备。为此,全国人大环资委《噪声法》后评估领导小组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此次邀请提出议案的代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进一步了解掌握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孙建国作为议案领衔人作主题发言,介绍了衢州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提出了对修改《噪声法》的建议。他说,衢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生态建设为全省多作贡献”的要求,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坚持不懈地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经济增长速度连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等重要指标增幅居全省前列。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衢州坚持生态市建设“三步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在省内率先实现全市“一片绿”,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环境污染整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观,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初步走出了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互促双赢之路。

  孙建国说,《噪声法》实施以来,衢州市结合全国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创建,进一步完善噪声的监管机制,科学划分环境噪声功能区,强化区域噪声监测,严格环境噪声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这里面既有管理体制不顺、城市规划滞后、区域功能不清等原因,也有现行《噪声法》对有关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不细、缺乏操作性等方面的原因。建议下步修改该部法律要更加突出预防为主、源头控制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噪声污染监管体制,明确城市规划预防噪声污染的相关规定,完善噪声排放申报登记、噪声排放许可、噪声污染限期改正和限期治理等监管制度,增加噪声污染的行政强制监管措施,特别要细化加工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具体防治措施,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确保落到实处。

  汪纪戎对参加会议的人员表示感谢,她说,大家会前做了充分准备,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建议,对法律修改完善工作很有帮助。由于种种原因,有的法律难以完全执行到位,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增强执法、守法意识,让大家都来自觉遵守法律。要从关注民生的角度,切实增强《噪声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法律的引领性、规范性、约束性。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尽可能消除法律盲区,更好地指导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其他参加座谈的全国人大代表也在会上发了言,提出了关于修改《噪声法》的意见和建议。浙江省环保厅、建设厅、交通厅、公安厅负责人汇报了《噪声法》实施情况和修改意见建议。


标签:全国人大 《噪声法》 修改 议案 意见 建筑施工噪声 交通噪声 社会生活噪声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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