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减少城市交通噪声,西安市早在1997年就明令禁止在市区内乱鸣喇叭。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依据市政府通告确定的禁鸣区域开展机动车违法鸣笛集中整治行动,整治范围为:北至张家堡、南至电视塔、东至幸福路、西至汉城路。在21日的行动中,西安市交警共纠处乱鸣喇叭的交通违法行为1200例。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21日起在全市开展机动车违法鸣笛集中整治行动,凡违法乱鸣喇叭者将依法处以100元罚款。
为减少城市交通噪声,西安市早在1997年就明令禁止在市区内乱鸣喇叭。近段时间,由于地铁施工及市政道路建设力度加大,西安市很多路段同时开挖整修,加之气候变化昼短夜长,交通流量相对集中,致使部分道路交通出现不同程度的饱和。个别驾驶员图一时便利用喇叭叫人、叫门,个别公交车、出租车、中巴车、渣土车违法鸣笛现象比较突出,严重破坏了良好的交通环境,也干扰了市民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引起了广大市民的不满。
为此,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依据市政府通告确定的禁鸣区域开展机动车违法鸣笛集中整治行动,整治范围为:北至张家堡、南至电视塔、东至幸福路、西至汉城路。在21日的行动中,西安市交警共纠处乱鸣喇叭的交通违法行为1200例。
【新闻延伸】
查处时启用现场录音录像取证
在以往对机动车违法鸣喇叭行为的整治中,由于没有可以专门监控鸣喇叭的电子设备,交警只能靠眼看、耳朵听来判定车辆是否违法鸣喇叭。判断驾驶人乱鸣喇叭是否准确,往往会引起当事人的质疑。一般司机都不会当着交警的面按喇叭,即便是按了,交警在进行处罚时,很多司机就是不肯承认,难免一番扯皮,得不到有效处理,还会影响路面交通。
公安交警支队表示,针对鸣喇叭行为难以收集固定证据的特点,特别是乱鸣喇叭行为的随机性、截停行驶中乱鸣喇叭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当前移动拍摄取证没有录音的现状,在此次整治行动中增加录音录像取证的技术手段,做到及时发现,即时查处,以有效执法查处乱鸣喇叭的违法行为。
具体的纠违处罚程序为:当场开具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或简易程序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由违法行为人签名;交警发现机动车鸣喇叭后未来得及纠正或示意该违法车辆靠边停车时,该驾驶人驾车逃离现场的,交警可记下该车牌号,然后通知该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来队接受调查,经核实后予以处罚;群众电话举报、口头举报或书面举报“禁鸣区鸣喇叭”交通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地所属大队指挥中心在做好登记台账的同时,应派民警进行调查取证,调查属实的,应当予以处罚。
取证处理难尴尬依然在
在昨日的采访当中,记者发现,执勤交警采用录音录像设备进行取证的办法,并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依然存在取证处理难的尴尬。
昨日15时,解放路东七路口。公安站前分局交巡警大队两名交警手拿摄像机,整治机动车违法鸣喇叭行为。“嘀嘀”,有喇叭声传来,交警拿着摄影机当即拍录下了声音和图像。但是,由于此路段流量较大,至少有5辆车有鸣喇叭嫌疑,交警很难准确判断。当一辆轿车鸣着喇叭经过交警身边时,交警才会做出准确判断,并当即纠正:“同志,这里是禁鸣区,不允许有喇叭声。”司机赵师傅说,其实他知道西安市内禁止鸣喇叭,但一着急就忘了。
17时45分,特勤大队的交警携带录音录像设备来到和平门十字,整治机动车违法鸣喇叭行为。陕ABE816号车辆鸣喇叭时,被值勤交警逮个正着。值勤交警对其警告教育后放行,没有处罚。18时15分,特勤大队的几名交警来到太乙路十字,在之后的10多分钟时间里,没有发现机动车违法鸣喇叭的行为。期间即便是听到喇叭声,也判断不出是哪辆车,取证比较难。交警特勤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现场一旦有两名交警同时指认某辆车鸣喇叭时,其违法行为即成立,就可以对其进行处罚了。 (三秦都市报 记者 薛昆 朱娜 实习生 陈云 向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