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今天发布了2008年乌鲁木齐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公报显示,去年首府城市区域和交通噪声略有升高。
2008年,乌鲁木齐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4.9分贝,声环境质量属于“较好”等级。公报显示,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71.2分贝,超过国家标准1.2分贝;在全市功能区噪声1类区牗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牘和3类区(适用于工业区)昼夜等效声级均达到国家标准;2类区(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昼间等效声级达到国家标准,夜间等效声级超过国家标准;4类区(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昼夜等效声级均超过国家标准。
乌市环保局总工程师芮溧红说,道路交通噪声超标,主要与机动车数量增加和一些交通设施有关。(完)(稿源:新疆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