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
1、道路交通(含轻轨)噪声
加强对新建道路(轻轨)建设的规划管理,合理规划道路和敏感建筑物集中区之间的防护距离。将交通噪声影响评估纳入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控制噪声污染措施投资纳入工程预算,在道路(轻轨)建设的同时同步实施噪声治理。合理规划道路两侧用地功能,提高道路两侧噪声敏感建筑物建筑外窗隔声性能,使道路两侧新建居住区室内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开发商在售房前公布有关部门认定的建筑物所在地的声环境状况及建筑隔声情况。
对五环路以内地区开展交通噪声污染状况调查及治理工作。对城市中心区规划道路进行噪声影响评估。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通过推广低噪声路面、采取微地形绿化和道路绿化复层结构降噪以及设置隔声屏障、更换隔声窗等措施,力争在“十一五”期末使道路(轻轨)两侧居住区域声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加强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控制和交通组织管理。实施汽车定置噪声检测,严格控制并逐步降低机动车特别是大、重型车辆的噪声排放水平。对处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的道路,合理划定重型、大型货运车辆行驶路段或时间,实施限速、禁鸣等措施,对公交车、重型载货车等高噪声车辆的排气、刹车等部位进行降噪治理。
2、铁路噪声
在城市建成区特定范围内实施列车禁鸣,对重点路段实施居民搬迁和治理。完成东城区泡子河社区受干扰居民搬迁、双花园北京铁路局内燃机务段水阻试验噪声治理、西黄线铁路两侧隔声等降噪治理任务。
3、飞机噪声
完成受飞机噪声影响的顺义后沙峪镇枯柳树村、回民营村和天竺镇岗山村等3个村的搬迁治理;实施顺义东马各庄、通州管头村等受飞机噪声影响的噪声敏感点和5所学校的降噪治理,以及首都机场东扩飞机的噪声扰民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