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比较相同运力下关系下、多辆小型车相当于若干公交车在路边产生同样的噪声影响,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1995)》,假如城市道路中的某一断面,某时要运送M人,以及城市道路一般S小=S公交=S(为了简化问题,一般均可满足M≥70)① 如完全用小车,按平均每车载客2人计,则小车流将在路边产生的噪声为:
L A,eq(h)小=(/Lo)E小 +10lg[(M/2)πDo/S小T]+10lg(Do/D)1+a +10lg[Φa(Ψ1,Ψ2)/π]+△S-30 ②
如完全用公交车,按平均每车载客70人计,则公交车流将在路边产生的噪声为:
L A,eq(h)小 - L A,eq(h)公交 =4.2•log10(V)-3.36。
由此可见,只有在车速很小时(≈6Km/h),完全用小汽车完成运输比完全用公交车完成运输产生的噪声要小,但差值不大,在1dBA以内;其中,公交车的发动机噪声起到关键作用。但在车速很大时(>6Km/h),完全用小汽车完成运输比完全用公交车完成运输产生的噪声要大,主要原因为小汽车数量较多,其轮胎噪声叠加后造成的噪声起到关键作用,差值最大在4~51dBA左右
4 公交车与小型车复合运力条件下的噪声贡献关系
更为实际的情况为多辆小型车和若干公交车同时在一条城市道路上运客,在路边产生叠加的噪声影响,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假设城市道路中的某一断面,某时要运送M人,P人用小汽车运,按平均每车载客2人计,Q人用公交车运,按平均每车载客70人计,M=P+Q,以及城市道路一般S小=S公交=S,并有公交车的占有率为i%,则Q=i%•M、P=(1-i%)•M。
对道路行驶车流量公交配置的优化,主要是以对运力的保障为前提的,因此M=M(i)。假设被研究道路断面要求实现的人流客运能力为M人,则M人=P×2+Q×70=(2+68×i%)M;于是①小汽车流将在路边产生的噪声见(6)式:
L A,eq(h)小=(/Lo)E小 +10lg[(P/2)πDo/S小T]+10lg(Do/D)1+a +10lg[Φa(Ψ1,Ψ2)/π]+△S-30 (6)②
公交车流将在路边产生的噪声见(7)式:
L A,eq(h)公交=(/Lo)E公交 +10lg[(Q/70)πDo/S公交T]+ 10lg(Do/D)1+a +10lg[Φa(Ψ1,Ψ2)/π]+△S-30 (7)③
在路边产生的叠加噪声见(8)式:
Leq(T)TOT=10lg[10 0.1Leq(h)小汽车+10 0.1Leq(h)公交] (8)
从式(6)~(8)可导出(9)~(11)式:
L A,eq(h)TOT﹣L A,eq(h)小 =10lg{[10 0.1LE小(1-i%)/2+10 0.1LE公(i%/70)]/ 10 0.1LE小(1-i%)/2}
=10lg[1+10 0.1(LE公~LE小) •(i%/35(1-i%))]=10lg[1+75.86/V 0.42 •i%/35(1-i%)] (9)
L A,eq(h)TOT﹣L A,eq(h)公交 =10lg{[10 0.1LE小(1-i%)/2+10 0.1LE公(i%/70)]/ 10 0.1LE公交(i%/70)}
=10lg[1+10 0.1 LE小~LE公•(35(1-i%)/i%)=10lg[1+V 0.42/2.17•(1-i%)/i%] (10)
以及L A,eq(h)小 —L A,eq(h)公交 =4.21gV+10lg[(1-i%)/i%]-3.36 (11)④
公交车与小型车混合车流量条件下在路边产生的叠加噪声;根据以上①~④的规律,可求出i%为何值时(或者车速V为何值时)公交车的最大容许优化运力,即在此条件下尽可能多地使用公交车,不会对路边被保护人群产生更大的
交通噪声影响;但当i%为超出该值时,由于公交车的噪声要明显大于单辆小汽车,则公交车流噪声会成为道路噪声的主要来源。
由式(6)~(8)不难得到(12)式(推导过程略)的变化趋势:i%=16.5* V 0.42 -1 (12)
从以上的关系可见,为了在公交车混合车流量与客运量保证的条件下,不让其对路边产生更大的叠加噪声,除了限制公交车的车种比i%外,还与道路容许的车速条件V有关。当V明显增加时,由于造成了小汽车的轮胎噪声明显提高,公交车相当于小汽车的噪声当量关系减弱,因此i%的容许条件将放宽。
其中特别地,一般城市道路行车的行车速度,V平均为10Km/h的高峰小时、噪声不大的公交车容许i%为42%;V平均为30Km/h时,公交车容许i%为66%;V平均为80Km/h时,道路应为快速路,公交车容许i%为100%,即公交车相当于小汽车的噪声当量关系几乎完全丧失。
5 结语
一般而言,单从每一辆机动车的占有道路面积和噪声排放源强分析,公交车的噪声影响比小型车要大。本文通过理论研究与分析,量化了这一关系,明确在现有技术下,平均地、单一的公交车,其产生噪声,可以平均等效为是10~14辆小汽车的影响情况,即“画出”这样一条“曲线”:通过使用公交系统,一辆公交车的污染可以明显小于相等运力下直接使用多辆小车所产生的污染之和,包括公交快速干线的作用。但当公交车数量发展得太大时,一辆公交车的噪声污染可以大于相等运力下直接使用多辆小车所产生的污染。我们推荐的数量关系为:V平均为10Km/h的高峰小时、噪声不大的公交车容许i%为42%;V平均为30Km/h时,公交车容许i%为66%;V平均为80Km/h时,道路应为快速路,公交车容许i%为100%。
本文研究的现有成果尚从理论的角度建立了分析与评价,下一步工作将有待通过实测数据实验所建立的关系。此外,本研究是基于FHWA模型展开的;而根据我们的研究(文献[4]),有关各国主流车型本身噪声源强可能存在的差异,因此如能使用本国的车种源强关系,对于我国的公交优先政策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这正是我们正在开展的工作。
参考文献:
[1] Louis F.Cohn and Gary R.Mcvoy,Environmental Analysis of Transportation Systems[M],A Wiley-Interscience Publication,1982.
[2] U.S.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FHWA Office of Environment and Planning,Noise and Air Quality Branch,Highway Traffic Analysis and Abatement[M],Washington,D.C.,June 1995.
[3] U.S.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FHWA,Highway Traffic Noise in the United States,Problem and Response[M].
[4]GB-50220—9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S].
[5]张继萍,Rose Mary Su,孙璐,赵长军,胡强强。FHWA道路交通噪声预测模型的一种简便应用,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学术会议论文集,噪声与振动控制,2009,S1:204-208.
作者:张继萍1,刘健1,邵晴生2,李超2,唐晓东3,周希鲁3,朱晶文1,金鑫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