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本市开展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到2015年,建设安静居住小区100个。严禁居民区市内装修夜间和午间休息时间作业,避免噪声扰民问题。到2015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不高于56分贝。控制城市道路噪声污染,对道路两侧声环境要求较高的居民文教区,采取隔声屏障、建筑物隔声等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中心城区禁鸣喇叭的规定,减少鸣笛、降低噪声。限制或设立禁止高噪声的重型机动车辆进入城市时间及路线,加大对违规车辆的处罚力度。到2015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声级不高于68分贝。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整治,严格实施施工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夜间施工许可的管理;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开展夜间环境噪声现场巡查。加强工业噪声污染控制,对周围存在噪声敏感目标的工业企业实行噪声自动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