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上海每年噪音投诉约三万件噪音污染防治办法3月1日施行,上海市每年环保系统接到的有关噪声的投诉约27000件,约占环保投诉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其中,社会生活噪声的矛盾尤为突出;为解决日益严峻的噪声污染问题,上海市政府将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中广网上海2月27日消息(记者周强 实习记者沈颖婕)上海市环保局副局长吴启洲今天向记者介绍说,上海市每年环保系统接到的有关噪声的投诉约27000件,约占环保投诉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其中,社会生活噪声的矛盾尤为突出。为解决日益严峻的噪声污染问题,上海市政府将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在噪声矛盾突出的街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开展使用乐器或音响器材的健身、娱乐活动,禁止使用带有外置扩音装置的音响器材。有关部门批准的演出除外。
针对噪声污染严重的商业经营业态,《办法》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包括医疗区、文教科研区、机关和住宅区),不得从事金属切割等易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经营和促销活动。沿街商店的经营管理者不得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对于住宅装修行为,《办法》规定,每日18时至次日8时以及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全天,不得在已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其他时间装修应采取
噪声防治措施。否则经举报、证实,公安机关可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此外,《办法》还规定对住宅小区公用设施
噪声需加以防治,并保障居民对住宅声环境的知情权。同时明确居委会、村委会的调节纠纷指责,提升行政处罚效率,以及提示民事侵权责任。市民一旦受到噪声污染困扰,可以向业委会、居委会、村委会投诉,也可拨打上海市政府12345热线以及上海环保局12369热线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