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加工型企业。
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投标人应具有同类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单位应具有相关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必须证明满足以上要求,方可报名、参加投标。本次采购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1、请投标单位于2009年12月2日-12月2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来我公司进行预约登记(节假日除外),并领取图纸,逾时做自动放弃。
2、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本次采购不包括安装,包括成交商须严格按招标文件规范提供成交商品,报价中含所需的相关配件、运输等一切费用。并按采购方要求送到指定地点。
3、本次采购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质保期内成交商要及时响应采购方对产品提出三包要求,并提出相应的服务承诺,如质量出现问题成交商包修、包退、包换、一切费用由成交商承担。
4、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向采购单位缴纳成交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无息,将在中标单位履约完合同义务并在质保期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
5、交货期:采购合同生效后,15天内中标单位按采购方要求及时供货。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3个月内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一年后一次性付清10%的余款。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全履约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7、中标单位违反以上要求或不履行完合同义务,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8、上述所列示的技术参数等要求为参考指标,投标人所投产品应至少达到或正偏离,同时必须明确所投产品和配套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安装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书。
9、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允许正偏离,负偏离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10、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全部设备、辅助材料、人工、机械、仓储、保险、设计、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等及质保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1、验收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及标书规定,由采购单位组织相关人员验收通过。(见附件一)
12、凡涉及本通知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我公司在媒体上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
13、评标结束后对落标人不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14、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帐户名:苏州市进元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号:89060154800000115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三香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