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深(圳)公路承德至承唐界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交通部以交公路发【2007】467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承德承唐高速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35%,招标人为河北承德承唐高速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境内,起于双滦区陈栅子乡大栅子村东南约300m处(太阳沟门),新建互通立交与京承高速公路连接,止于承(德)唐(山)界(甘家峪附近)。路线全长82.279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
2.2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为2010年1月1日,预计交工日期为2010年10月30日,预计工期10个月。
2.3本次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情况见下表: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标段划分表 表1
工程 名称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 (km) |
主要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 (月) |
安全设施工程 |
AQ1 |
K0+000~K24+300 |
24.282 |
标段内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声屏障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
10个月 |
AQ2 |
K24+300~K56+150 |
31.994 | |||
AQ3 |
K56+150~K82+154.38 |
26.004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近五年内(2004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累计完成高速公路波形钢护栏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或累计完成高速公路标志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或累计完成高速公路标线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本项目的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2个标。
3.4具备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09年10月20日至2009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C座5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一套及联系方式(包括申请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多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施工标段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11月3日11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河北承德承唐高速公路管理处(承德市开发东区高速公路指挥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声屏障信息门户网等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承德承唐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 址:承德市开发东区高速公路指挥中心
邮 编:067000
联系人:赵国民,张雪帆
电 话:(0314)2123683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C座5层
邮 编: 100101
电 话: 010-51656899-815、811
传 真: 010-59273266
联 系 人: 袁希一、杨文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