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穗发改城[2009]96号文批准,高架桥及沿线居民楼隔声屏障设施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对高架桥及沿线居民楼隔声屏障设施工程―内环路及放射线隔声设施工程(二期)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工程名称:高架桥及沿线居民楼隔声屏障设施工程――内环路及放射线隔声设施工程(二期)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8363010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小姐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0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概算投资额:建安造价约2900万元人民币
建设规模:内环路等隔声屏总长约2000米,东华南路、江湾大桥南、江南大道中、前进路等高架桥沿线居民楼通风隔声窗总面积约17479平方米。内环路属城市快速路。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内环路等高架桥安装隔声屏及高架桥沿线居民楼安装通风隔声窗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四、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五、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09年9月25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09年9月27日(法定假节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 9:30 —11:30 下午:2:00 —4: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六、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具有国内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
3、2004年 1 月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上述第2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类似规模的工程,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及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大于等于5家时,则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全部为正式投标人。
2、若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修正招标方案,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九、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一正一副,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9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