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麻城-竹溪高速公路麻城至红安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重点[2010]266号文批准,项目建设采用BOT模式,所需建设资金的25%由天津国泰恒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国内银行贷款7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全线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湖北通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麻竹高速公路是《湖北省公路水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中规划的“651”骨架公路网第一横,是横贯湖北省中北部的一条东西向省级通道,东起麻城市的长岭关,西至竹溪县的关垭子,全长665公里,已列入国家高速公路网。
本项目整个路线全长42.999km,其中麻城市境内路线里程为5.950km,红安县境内路线里程37.049km。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km/h,路基宽度26m。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麻城-竹溪高速公路麻城至红安段绿化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标段范围内中央分隔带绿化、路基段声屏障绿化、路侧(护坡道、土路肩)绿化,工程量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8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的为准),计划交工日期为2016年1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表1-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业绩要求见表1-1,同时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应符合招标文件相应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6月19日8:30至2015年6月24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网上报名网址: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ggzy.cn)。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网员注册。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http://www.hbggzy.cn)。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须按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功能的通知》(通知内容见: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ggzy.cn通知公告栏)的要求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固化清单等相关资料。
4.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补遗书将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出澄清或补遗书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补遗书。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补遗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2015年6月25日上午10时将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在踏勘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5年7月17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1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A座,普提金商务中心--岳家嘴立交桥旁)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
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人员还应携带投标文件中业绩证明(含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和交工证书原件等)资料、企业施工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b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通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城南大道运管所大楼
邮政编码:438000
电 话:0713-5270335
联系人:易先生
招标代理: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建设大道316号城发大厦12楼
邮政编码:430030
电 话:027-83657143
传 真:027-83657143
联系人:张先生、石先生
公司网址:http://www.9808.com.cn
2015年6月18日
表1-1 投标人最低资质、业绩、财务要求
标段 | 起讫桩号 | 工程内容 | 资质最低要求 | 业绩最低要求 | 财务最低要求 | 计划工期 |
LH-1 | K0+966.4~ K43+965.82 | 标段范围内绿化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标段范围内中央分隔带绿化、路基段声屏障绿化、路侧(护坡道、土路肩)绿化和房建区绿化,工程量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近三年内至少成功独立地完成过壹个标段里程在30km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11年、2012年、2013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2011年、2012年、2013年每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应小于1。 | 6个月 |
注:1、证明材料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和该业绩中标公示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网站直接打印的系统截屏彩色资料(含业绩查询网址)。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另外增加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2、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最低业绩要求。
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交工验收时间必须在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