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城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南延线(含大学城段)沿线经过居民区、学校和办公楼等,未来地铁的运行势必给沿线两侧居住、办公的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和休息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此需要采取措施进行治理,采用在噪声敏感地区设置声屏障的办法,改善沿线的环境质量。
二、资金情况
城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南延线工程建设资金由业主通过市财政拨款和自筹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
三、工程范围、标段划分
线路 |
标段 |
所属区段 |
声屏障形式 |
设置长度 (单线延米) |
一号线南延线 |
D1S-TA22-01 |
小龙湾~竹山路、竹山路~天印大道、天印大道~城东路 |
单侧4.5米高插板式声屏障、单侧3.5米高插板式声屏障、单侧3.0米高插板式声屏障 |
4660 |
D1S-TA22-02 |
城东路~经贸学院、经贸学院~海事学院、海事学院~药科大学 |
单侧3.5米高插板式声屏障、单侧4.0米高插板式声屏障 |
3120 |
(1)2009年6月5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2)2009年6月15日下午14:30-16:30,为资格预审文件送达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在此时间内送达。未按时送达,不再受理。(必须传真附件1资格预审申请书提前报名);
(3)发标时间待定,以业主书面发出的投标通知函为准。
五、申请人的基本要求
(一)资格预审的基本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包括分公司、子公司),且实力雄厚;
2、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3、近3年承担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城市高架桥的声屏障工程业绩,且信誉良好;
4、通过ISO9000族质量认证体系。
(二)本次资格预审的规定
1、申请人不允许采用联营体的方式参加资格预审;
2、本批4个标段中一个投标人限报两个标段。
六、资格预审入围评审方法
1、已考虑了以上关于资格预审的规定。
2、为避免个别标段申请人数量的不均衡性,并考虑到充分市场竞争,业主有权对各个标段投标人做相应的调整。
3、基于上述因素,当1个标段合格的申请人少于或等于9家时,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当1个标段合格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按照以下规定对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得分排名前9家的申请人入围。
4、投标入围单位在发标前书面通知。
七、综合评审内容和标准
只有满足资格预审基本要求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综合评审,各标段按照综合评审各项打分汇总并进行排名。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评分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财务能力
1、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500万,得0分;500万≤注册资金≤1000万,得1分;1000万<注册资金<2000万,得2分;注册资金≥2000万,得3分。
2、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90%,得0分;80%≤资产负债率≤90%,得0.5分;70%≤资产负债率<80%,得1分;60%≤资产负债率<70%,得1.5分;资产负债率<60%,得2分。
(二)企业业绩
1、近三年承担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城市高架桥的声屏障工程:2分/项,限评5项。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
(一) 申请文件格式
第一章 资格预审申请书及申请书附表(格式见附件1)
第二章 申请人基本情况(格式见附件2的表1)
第三章 财务状况(格式见附件2的表2)
第四章 已完或正在进行的类似工程情况(格式见附件2的表3、4、5)
第五章 本标段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格式见附件2的表6)
(二) 申请文件递交
申请人可从本公告附件直接下载申请文件格式,如实填写后,装订成册。
申请人需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及电子文件一份(资格证明材料除外),送达人员应随身携带单位介绍信或证明其单位身份的证件,并于规定送达截止时间前送至下述地址,逾期不予接受。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的同时,申请人应携带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供招标人进行查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ISO9000族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2008年财务审计报告
3、所列业绩合同的原件
以上所有须查验的原件均应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其复印件。
业主可能会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将于本公告注明的送交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前2天重新发布公告,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招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真实可靠,以便业主做出有依据的判断。若有虚假,一经查出,予以曝光,且取消今后参与地铁工程投标的资格。申请人应按要求在申请文件中提供具体材料证明其资质、业绩、经验等满足资格预审条件,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视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