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江西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江西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09]29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福银高速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是国家“7918”高速公路网中福银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起点位于江西省南九高速公路七里湖路段,经江西省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湖、永安乡,于九江市阎家渡码头上游约1公里处跨越长江至湖北省黄梅县,终点接于湖北省黄梅县黄小高速公路小池收费站北侧,全长25.43公里,其中跨江大桥和南岸引道工程17.1公里由江西省投资建设,概算投资额为37.61亿元;北岸引道工程共8.3公里,由湖北省投资建设。
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江西段)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计算行车速度为100 公里/小时。本项目全长17.1公里,主要工程包括:跨长江大桥(其中:主桥全长1405米,为主跨818米的双塔双索面斜拉桥)、南岸引道工程等工程。设置了七里湖、九江西2处互通。
2.2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包括护栏、标志标牌、标线、隔离栅、防眩板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共分为 1个标段,具体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 起讫桩号
JA 护栏、标志标牌、标线、隔离栅、防眩板、声屏障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等 K7+840~K24+844
注: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8月,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的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和业绩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b、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或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管理系统内信用等级评定为AA级的(如投标人信用等级为AA级的注册资金不做要求,申请人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管理系统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一天数据为准);
c、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专业施工资质;
d、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两个高速公路项目每个施工合同15公里及以上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业绩;
e、同时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12年5月21日至5月25日9: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3号资审室(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建设大厦)购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安排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3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1号开标室(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建设大厦),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的规定提交 4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江西省交通重点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小组
地 址:南昌市八一大道275号
电 话:0791-86243577、86223391
邮 编:330003
监督部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福银高速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建设办公室政监处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九瑞大道99号(清源集团院内)
电 话:0792-8329881
邮 编:332000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福银高速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九瑞大道99号(清源集团院内)
联系人:周震、陈华
电 话:0792-8329819
传 真:0792-8329800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福银高速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建设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