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沈海路日照段增设交通安全设施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以鲁交规划[2012]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日照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100%,招标人为日照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沈海路日照段增设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原设置在中间带主线大、中桥的防眩板因老化,需更换;原中间带内小桥(或通道)未设置防眩设施,需增设;原设置声屏障位于K711+800-K712+000(右幅)、K721+100-K721+300(右幅)因老化、锈蚀需更换。主要工程规模:拆除旧声屏障立柱和隔音板400延米,更换声屏障立柱和隔音板400延米,更换防眩板16813块,增设防眩板5004块。 2.2计划工期:2个月; 2.3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 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合同段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 对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对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
一标段 | 拆除旧声屏障立柱和隔音板400延米,更换声屏障立柱和隔音板400延米,更换防眩板16813块,增设防眩板5004块。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施工投标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五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与投标项目规模、工作内容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具有公路工程壹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任职资格;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修建2个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的任职经历,8年及以上公路施工经验。 | 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修建2个及以上公路工程的任职经历,8年及以上公路施工经验。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按照《关于印发 <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试行"> 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关于印发 <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核查时不予认定。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2-04-18至2012-04-2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05-10,申请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日照市东海饭店二楼第二会议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