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编号:DY111105
重庆市渝中区市政管理局对“华村立交桥隔音屏工程”以公开竞争的方式发包。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华村立交桥
1.2计划工期:20日历天;
1.3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在重庆市华村立交桥设置3.0m高弧型隔声屏障,长度350m。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华村立交桥隔音屏工程发包公告、施工图及图说的全部工作内容;
1.4本工程最高限价:人民币641000元,其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6410元及相关施工措施费;
2、竞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可为生产厂家或施工单位,报名时应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2.1生产厂家参加投标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隔声屏生产和安装能力,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2007年至今已完工的隔声屏安装业绩2个及以上。
提供的资料: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合同书及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项目经理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注册证、职称证书均加盖公章)。
2.2施工单位参加投标的: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必须提供2007年至今已完工的隔声屏安装业绩2个及以上。
提供的资料: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合同书及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项目经理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注册证、职称证书均加盖公章)。
2.3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具有中级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中标后,无业主书面同意,不得私自更换项目经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报名时查验。投标人在报名时如无提供,不接受其报名。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3、报名时间地点、竞标保证金及其他:
3.1本工程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10日9:00—16:00时至2011年11月14日9:00—16: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在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渝中区长江一路60号“铂金时代”5楼)报名,报名时携带介绍信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报名同时在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领取公开竞争发包公告书面资料,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3.2投标保证金递交
金额:壹万元。
形式:从投标人开户银行基本帐户转帐或电汇划付。
提交时间:2011年11月15日24时前递交到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账户
收款单位:重庆市渝中区财政资金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重庆工行解放碑支行
帐 号:3100021109024913264-2050322
3.3投标保证金收据领取
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于2011年11月16日至2011年11月17日09:00-12:00和14:00-17:00之间,持进账单(回单)原件领取交款收据,配置中心工作人员向经查实已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人开取收据。
领取地点:渝中区政府大楼4楼
联系人:罗婵 电话:60943206
3.4投标保证金退还
公示期结束后且期间未接到有效投诉,非中标候选人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
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签定合同后五日内,投标人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
办理退还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 00
退款一律退到基本帐户。
注: 1、投标人在填写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时,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和标段名称的全称。
2、若未按上诉所列条款办理,则视为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3.5中标人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中标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未能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6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和计取方式:银行汇票,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
4、工程计价
4.1计价原则: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人应自行前往现场查勘施工条件,并仔细阅读设计施工图,各工程量的投标报价均应包含设计施工图的规范、图集及设计说明所明确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报价内容详见附件二《报价明细表》,投标总价应包含施工单位为此工程施工相应的措施费用及安全文明施工费。
4.2承包人必须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和本次招标要求组织施工,如未按以上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
5、工程结算 :
1、工程结算原则(执行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价=中标价±风险范围以外重大设计变更调整造价
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本次施工招标范围的工程内容按中标价包干,结算时不予调整。发包人不接受中标人以组价不当(包括但不限于对工作内容理解的偏差、工料消耗量水平的确定、生产要素市场价格的判断、取费决策、估计不足等原因)为理由而主张的任何损失或索赔。
(2)风险范围以外因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结算办法:
根据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的竣工资料、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单等资料,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
①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未实施部分(是否属于未实施部分应以设计施工图计算出的工程量为判定标准)以投标报价时《报价明细表》中的单价乘以未实施的工程量在总价中予以扣除。
②工程变更及增减项目
1)竞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及增减项目的单价,按《报价明细表》中已有的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2)竞标报价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及增减项目的单价,可以参照类似《报价明细表》中的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3)除上述情况外,变更工程项目一律重新组价。重新组价的原则是: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及其配套文件规定计算方法计算,人工费及材料价格参照施工当月《重庆工程造价信息》进行调差,《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按市场价进行调差,扣除材料的价差部分后总价税前下浮5%。
4)本工程结算最终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在竞标报价书中如有不合理的投标报价,以审计部门修正审计为准。
6、工程款支付:详见合同约定。
7、结算审计:除增减工作内容外,按中标价包干使用。最终结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8、工期延误:
8.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由发包人造成工程延期的原因,如:
①改变了经审查批准的整体或大部分工程的施工方案、顺序、时间和方法,而这种改变是由发包人发出的书面指令的重大改变;
②有经验的承包商确实无法控制、不可预见、抗拒的社会和异常恶劣的自然原因;
③发包人未能按总进度计划安排提供工地占有、确非施工单位原因而造成工程暂停和支付款项等。这些原因给施工进度造成较大损失,发包人将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条件,公平合理地酌情考虑工期的延长。
(2)、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某单项工程未能按进度计划完成或全部工程未能按竣工期限完成,而这些原因,如:
① 承包人投标时对该工程项目施工难度、交叉施工、风险估计不足;
② 施工进度计划不完善、调整不及时;
③ 承包人能力低劣、素质较差、设备不齐、工作失误、质量意识不强、返工多等;
以上原因造成工程拖期时,监理人或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警告、罚款 直至终止合同,承包人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间接损失。
8.2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每拖延一天,按2000元/天收取违约金,以工程款中抵扣。
9、确认承包人的标准及办法:
(1)竞标报价:100分
本工程设置最高限价,所有不超过最高限价的竞标报价均为有效竞标报价,在有效报价中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整数的最高价和同等数量的最低价(合格竞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算术平均值下浮5%即为评标标底,竞标价先得100分,所有竞标报价与评标标底相比,每上浮1%扣3分,每下浮1%扣1分,扣完为止。
采用以上方法确认承包人,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
10、竞标文件的组成:竞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组成;
10.1投标函部分包括的内容:《竞标承诺书》2份;《报价明细表》2份;以上资料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均需加盖公章。
10.2装订及密封:《竞标承诺书》采用附表一格式填写,竞标承诺书应有竞标人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必须填报安全文明措施专项费用、工期和总价,否则,其竞标报价无效;《报价明细表》需加盖企业公章。《竞标承诺书》、《报价明细表》分别装订成册,正本壹份,副本壹份,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
11、开标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随身携带本企业的资质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竞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的代理人还应当随身携带法定代理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其合法身份;否则发包人拒收竞标文件。
12、无效标的确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未响应本招标文件而作为废标条件:
1、竞标文件没有加盖竞标单位印章的;
2、未按本竞标文件要求按时提交竞标保证金的;
3、竞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如有竞标下浮的,下浮比例明显低于成本的;
5、竞标工期超过竞标文件规定的工期的;
6、竞标文件中要求的竞标文件的几个组成部分的任一部分被认定为无效的;
7、竞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3、提交竞标文件时间:2011年11月18日上午10:00至10:30止。 提交地点: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
14、竞标截止时间内,发包人收到的有效报价少于3个的,发包人将重新上网竞争发包。
15、开标时间:2011年11月18日上午10:30时。 开标地点: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
16、附件:
16.1附件一;
16.2附件二;
16.3附件三。
招 标 人:重庆市渝中区市政管理局
联 系 人:周燕 联系电话:13752843912
招标代理: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倩 联系电话/传真:63676616
附件下载: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