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工程概况:杭浦高速公路(浙江段)声屏障等工程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意见,在沿线111.598公里范围内,对19处噪音敏感点采取修建声屏障的防噪措施,以及安装桥梁截、落水管线。
杭州至上海浦东高速公路(浙江段)项目经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04]109、128号文批准建设,已于2008年1月28日建成通车。杭浦高速公路(浙江段)声屏障及桥梁截落水工程是该项目后续工程的一部分。浙江杭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业主,负责该项目的招标采购。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工程概况:杭浦高速公路(浙江段)声屏障等工程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意见,在沿线111.598公里范围内,对19处噪音敏感点采取修建声屏障的防噪措施,以及安装桥梁截、落水管线。
2、标段划分
监理招标为一个合同段(HPSJ1):HPS-1、HPS-2施工合同段的全过程监理。
计划服务期为28个月,其中施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历的监理单位,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合同段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
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09年4月28日至5月5日(双休日除外)9∶00-11∶30时、14∶00~16∶30时(北京时间,以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及上述证件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双面复印)到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302室,联系电话0571-8763025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办理承包人交易档案登记手续,具体办理事项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
http://www.zmctc.com)。
5、招标人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9年5月6日9∶00时,集中地点:嘉兴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出口往南100米)。
标前会议时间:2009年5月6日10∶30时,地点:嘉兴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出口往南100米)。
6、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26日9∶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信息大厅),逾期不予受理。
7、招标人将在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8、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三天前,办妥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的交易席位并交纳席位费。否则,交易中心电脑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
9、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银行电汇)。投标人必须在2009年5月25日16:00时之前将投标担保汇到指定帐户。银行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帐户汇出,汇款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开户名称:浙江杭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嘉兴市浦发银行
帐 号:86010155100000296
招标人:浙江杭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杨先生
地址:嘉兴市新气象路618号国际会展中心商务大楼3F-4F
邮编:314000
传真:0573-86465115
电话: 0573-86460111-26629(13706599892)、82031785
招标代理人: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彬彬
地 址:杭州市西溪路133号
邮 编:310007
电 话:0571-87799816
传 真:0571-87799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