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甬高速浒溪线横河段拓宽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来源:声屏障信息门户网 作者:sooooob.cn 日期:2011-2-23 8:51:17   [ 打印本文 ]
更多
核心提示:杭甬高速浒溪线横河段拓宽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类型及范围:勘察设计招标,包括勘察、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施工阶段服务(包括工程测量、定位、放样等);报名时间2011年2月23日至2011年3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杭甬高速慈溪连接线一期(浒溪线横河段)拓宽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编号:JSB1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甬高速慈溪连接线一期(浒溪线横河段)拓宽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己由甬发改审批【2011】29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慈溪市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慈溪市横河镇,起点接慈溪市南三环,沿现状道路向西南,终点至慈溪、余姚两市行政区分界处;规模及合同估算价:路线全长6.683Km,工程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设双向八车道,标准段路基顶宽40m,即在现状25.5m宽路基的基础上向两侧各对称拓宽7.25m,全线桥涵与路基同宽,在现有桥涵基础上拼宽建设。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7亿元;设计周期及服务要求:共计8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后之日起),其中勘察、初步设计(设计概算)阶段为4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阶段为35日历天,施工阶段服务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相关档案存档为止;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类型及范围:勘察设计招标,包括勘察、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施工阶段服务(包括工程测量、定位、放样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同时具有公路行业(公路)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的,或者具有公路行业(公路)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单位的联合体,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3.2 主设计师要求:1名,具有道桥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1年2月23日至2011年3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除节假日)。
4.2 报名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2楼)。
4.3 投标单位凭《慈溪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交易员证》,由交易员报名,并提供参与本项目设计的主设计师名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6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2011年3月1日下午16:30时前。
收 款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帐     号:7336210182600034034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3投标报名单位及人员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7.4 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主设计师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
7.5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慈溪市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  址:慈溪市慈甬路308号 地  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四楼

联系人:沈凌霞 联系人:毛欢益

电  话:0574-63025864 电  话:0574-63041902
传  真:0574-63011195 传  真:0574-6398982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徐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032078
报名:祝先生  联系电话:0574-63032250
招标文件出售:郑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032032 传真:63032032

标签:杭甬高速设计 浒溪线横河段拓宽改造工程 勘察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顶部

上一篇:高速公路消声板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下一篇:永古高速公路声屏障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审公告
声屏障信息门户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作者:声屏障信息门户网 sooooob.cn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声屏障信息门户网 www.sooooob.cn"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声屏障信息门户网 www.sooooob.cn"。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18650329114 或 cnasc@qq.com 龚先生)。
共有条评论信息评论信息
© 2009-2013 声屏障信息门户网 版权所有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合作伙伴 | 会员条款
商务合作:18650329114 龚先生 | 中国最专业的交通噪声综合治理门户网 | |
福州音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 | 闽ICP备09000716号 | | 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