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穗发改城【2009】225号的批准,广州猎德大桥系统及北延线(金穗路至广园东段)隔声减噪工程施工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标单位: 广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滨江东路504号怡滨大厦2楼
联系人:龚小姐 联系电话:34784891-85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87575800-80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二、项目名称:广州猎德大桥系统及北延线(金穗路至广园东段)隔声减噪工程施工监理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天河区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约 ¥800 万元。
五、建设规模及招标内容:
猎德大桥系统工程为南北向Ι级城市主干道,南起海珠区江海大道与新光快速路接顺,向北沿江海大道高架桥跨越新港路、双塔路、阅江路后接猎德大桥跨越珠江前航道、临江大道,在猎德大道下地后以隧道形式下穿花城大道至天河区金穗路以南止,线路全长约4.3Km;猎德大桥系统北延线工程规划定义为城市主干道,南接猎德大桥系统工程,向北沿猎德大道、天河东路、天寿路,延伸到广园快速路,全长约5.9公里。项目建成通车后,交通噪声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带来一定的影响,为此需对沿线噪声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点安装隔声窗,以解决交通噪声对其产生的影响,本工程隔声窗安装面积约为5000m2。
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项目隔声屏及通风隔声窗安装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六、资金来源:城投集团出资。
七、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0年4月6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0年4月7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6:00时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13570982268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4、2007年 1 月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上述第2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以系统查询为准)。
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7、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九、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一正一副,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9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其他说明:
1、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业主有权到投标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2、本次招标详细信息请查看: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所有信息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3、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广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