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丹(东)拉(萨)国道主干线西宁过境公路西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关于丹拉国道主干线西宁过境公路西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交规划发[2006]28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重新招标的丹(东)拉(萨)国道主干线西宁过境公路西段是国家“7918”高速公路网规划中七条首都放射线中的“横五”——北京至拉萨高速公路在青海省境内的重要组成路段,也是青海省公路主骨架“二横三纵”中重要的路段之一。项目起点位于朝阳枢纽互通,与平(安)西(宁)高速公路相接,项目终点位于上吧浪,与西宁至湟源一级公路相接。本项目路线方案全长20.051km,其中利用改建宁大路2.984km,新建路线长度17.067km(其中主线K0+000~K0+240.427为理论长度),西钢连接线长度0.6179km。主线技术标准为高速公路。
标段号 |
工程范围 |
主要工作内容 |
XGJJA-5 |
西过境全线 |
全线的声屏障、景观墙工程 |
业主初始控制价如下:
招标项目 |
标段号 |
业主初始控制价 |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
XGJJA-5 |
255.17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其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经验、并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管理等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取得XGJJA-1、XGJJA-2、XGJJA-3、XGJJA-4标段中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本次XGJJA-5重新招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在国内任何一个省(市、自治区)信用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交通建设行业“黑名单”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谢绝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11日至2010年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交通科技大楼主楼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六楼612房间(地址: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一套及相应标段的图纸一套。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有任何疑问可书面通知招标人。如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招标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4月8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海省交通科技大楼主楼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5层大会议室(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
邮 编:810008
电 话:0971-6122291
传 真:0971-6121401
联 系 人:郭海东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 编:100029
电 话:027-83602873-8082,027-59888222-8082
传 真:027-83609137
联 系 人:朱先生 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