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 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 成交投〔2009〕495号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 成交建(2010)003号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项目业主) |
成都机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成都机场高速公路声屏障维修工程(第二次) |
建设地点 |
成都机场高速公路 |
实施时间 |
80日历天(自签定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成都机场高速公路1号高架桥进港方向全长745米,高3米,其中K0+398-K0+893长495米,K1+450-K1+700长250米。 |
建设资金 |
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成都机场高速公路声屏障维修工程施工(第二次)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施工资质二级 ;
(3)其他要求:在近3年内已完成不少于3个施工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同等类似单项施工或维修工程(其中至少一个为四川省内业绩) 。
(4)本项目 不接受 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0年02月05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02月10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成都机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成都银行开发区支行
账 号: 0204 2003 2047 0740 0011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施工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194.1 |
6 |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成都机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航空港机场路收费站
邮 编: 610225
联 系 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 028-85961000-817
传 真: 028-85963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