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项目业主) |
成都机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成都机场高速公路声屏障维修工程 |
建设地点 |
成都机场高速公路 |
实施时间 |
80日历天(自签定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成都机场高速公路1号高架桥进港方向全长745米,高3米,其中K0+398—K0+893长495米,K1+450—K1+700长250米 |
建设资金 |
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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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成都机场高速公路声屏障维修工程施工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施工资质二级 ;
(3)其他要求:
在近3年内已完成不少于3个施工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同等类似单项施工或维修工程(其中至少一个为四川省内业绩) 。
(4)本项目 不接受 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0年01月11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01月14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成都机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成都银行开发区支行
账 号: 0204 2003 2047 0740 0011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施工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194.1 | 6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0年01月15日10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约部(成都市洗面桥街30号高速大厦4楼)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