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近5年内累计完成高速公路类似工程施工不少于150公里,且完成高速公路类似工程30公里及以上项目不少于3个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对上述Ⅰ类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或Ⅱ类的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得对Ⅰ类、Ⅱ类标段同时投标,且每类最多只允许投标人中2个标段。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对两个及以上标段投标时,不允许将所投入人员、机械设备在所投多个标段内重复出现。否则对所有重复出现的标段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1 月 8 日至2010 年1月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2时3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中心1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图纸、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人应对所投的每个标段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额为:JT1、JT2、JT3为人民币10万元/每标段;JT4、JT5为人民币5万元/每标段,形式为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不适用),投标担保必须由投标人账户汇出,递交截止日期:2010年1月27日。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此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并将投标担保(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或其收据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账户名称:大广高速大庆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营业部
账 号:23001665051050507123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 年 1 月 29日 10 时整,投标人应于当日 10 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中心1楼)。招标人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声屏障信息门户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大广高速大庆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中兴北街67号
邮政编码: 163311
电 话: 0459-5879079 13304693433 15845858275
传 真: 0459-5879079
联 系 人: 赵先生 王先生
电子邮箱:
glczwy@126.com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1楼
邮政编码:150040
联 系 人:赵女士 李先生
电 话:0451-55553979 0451-55553981(公司办公室电话)
0451-88103611(发售文件处联系电话)
传 真:0451-55553978
电子邮箱:
55553978@163.com 行政监督机构
行政监督机构: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投 诉 方 法:按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第11号令
邮 政 编 码:150040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72号
电 话:0451-82625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