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泉州至三明高速公路泉州支线(南安至惠安)工程已由福建省交通厅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交建【2007】12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泉州南惠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入、省市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泉州南惠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合同段划分
泉三高速公路泉州支线(南安至惠安)项目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共分2个合同段,合同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合同号 |
桩 号 |
里程(KM) |
主要工程 |
施工工期 |
NHB1 |
K0+000~ K23+850 |
23.85 |
路槽顶面标高以上的有关工程,即包括底基层、基层,全部沥青砼面层(包括互通立交匝道、停车区、加减速车道、互通连接线);桥面沥青砼;中央分隔带、路缘带、中央分隔带绿化、中央分隔带和超高段的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波形梁防撞护栏、水泥砼防撞护栏、隔离设施、视线诱导设施、标志标线、突起路标、百米桩、公里牌、防眩板、声屏障工程);绿化工程等。其中:
NHB1合同段主要工程数量:路基段沥青砼路面面积744956 m2、桥隧面积203008.9m2(具体数量详见施工图)。
NHB2合同段主要工程数量:路基段沥青砼路面面积774263 m2、桥隧面积120451.2m2(具体数量详见施工图)。 |
施工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施工工期不含3个月备料期) |
NHB2 |
K23+850~ K56+031 |
32.181 |
注:以上表列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具体数据以招标人提供的正式施工图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部批准的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当投标人无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资质时,可邀请一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a、2004年1月1日(以交工时间为准)以来成功地完成过至少2个合同且每个合同在2亿元以上(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含不可预见费)的高速公路沥青砼面层工程。 b、2004年1月1日(以交工时间为准)以来成功地完成过至少2个合同段且每个合同在20公里以上(路线里程长)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
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未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政务公告“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当投标人无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资质时,可邀请一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具有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但无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资质的申请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人,具有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招标人不接受其它联合体形式。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若同一组中出现关联企业,则通过随机摇号办法确定各投标人可参投的合同段(具体详见“投标须知”10.17款“随机摇号办法”)。
3.4 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合同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或试验检测服务单位为同一法人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5每个投标人均须针对本项目全部NHB1、NHB2两个合同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并分别装订进行投标,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不被接受。招标人将在截标之后、商务标开标之前通过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0.17款“随机摇号办法”现场确定每个投标人参投的合同段(每个申请人可参投1~2个合同段,但2008年在高速公路项目中被福建省交通厅、省重点办信用考核评定为AA级或A 级的投标人均参投2个合同段),但每个申请人在本项目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合同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 12月28日至12月31日、2010年 元月4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泉州市洛江区双阳街道泉州交通职业技术学校三楼会议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公司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2 招标文件的《项目专用本》(上、下册)每份售价1000元,图纸(含《工程量清单》)每合同段售价3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份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在送交投标书时,应按投标须知第3.4.1条规定提交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和600万元的投标信用银行保函
4.4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2010年元月 5日 上午9点,集中地点:泉州市洛江区双阳街道泉州交通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楼学生操场(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标前会议时间:2010年元月5日下午3点,地点:泉州市洛江区双阳街道泉州交通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楼三楼泉州南惠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元 月26日下午3点整,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点至下午3点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泉州市洛江区双阳街道泉州交通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楼三楼泉州南惠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于2010年元月16日17:30前将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项目总工)信息表(信息表格式将在出售招标文件时提供)送达招标人,若投标人未按时提交信息表,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以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的资料须与上述信息表内容相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5 为防止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违法投标行为,本项目招标要求:在出售招标文件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即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元月19日期间,招标人将就诚信投标事项约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必须给予响应,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不被接受。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南惠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万虹大道新田段(泉州交通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楼三层)
电话:0595-28200017 传 真:0595-28200063
邮编:362000 联系人:叶先生、魏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