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绕城公路东段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3款、第2.3条的规定,招标人──宁波市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建设指挥部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3页),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请贵方到远大咨询网下载本补遗书。要求你方收到本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悉。
(回函请传真至:0571-87831861,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所投标段)
宁波市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建设指挥部
200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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