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来源:声屏障信息门户网 作者:萧山日报 日期:2013-5-27 17:15:07   [ 打印本文 ]
核心提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为确保萧山区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区政府决定,从2013年5月27日22时至6月16日18时为中高考禁噪期。

  为确保萧山区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区政府决定,从2013年5月27日22时至6月16日18时为中高考禁噪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建筑工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特殊情况确需夜间作业的,须报经萧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二、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

  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禁鸣喇叭的规定。

  六、严格控制船舶噪声污染。所有船舶在通航水域夜间严禁鸣笛及禁鸣高音喇叭。

  七、严格控制火车进入市区后的非正常鸣笛。

  八、严格控制室内装修活动。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活动。

  九、在6月7日至6月9日高考考试时间和6月15日至6月16日中考考试时间,各考点周围禁止建筑工程作业和室内装修等其它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十、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特此通告。

  2013年5月27日


标签:高考期间 噪声管理 环境噪声管理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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