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减轻船舶噪声对沿江居民生活、学习的影响,重庆海事局决定对长江干线鱼洞大桥至郭家沱水域以及嘉陵江黄花园大桥以下水域的船舶航行、作业行为进行控制,减少船舶噪声:一是调整客船发班时间,除特殊情况外,夜间22时到次日7时禁止客班船在控制区内始发;二是船舶在控制水域内限制使用高音量喇叭,不得在控制水域内试鸣汽笛;三是船舶在控制水域内航行、作业时,按规定显示号灯、号型、号旗,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声号鸣放;四是辖区采砂船作业机械应尽可能使用岸电,减少因使用辅机或自备电机产生的噪声,并禁止采砂船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在控制区进行采砂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