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交桥降噪开发商有责任 新建筑须退至20米外

来源:声屏障信息门户网 作者:河南商报 日期:2011-10-31 9:37:25   [ 打印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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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立交桥降噪开发商有责任,郑州市环保委高度重视,并发文督促责任单位按照职责降低立交桥噪声;城市快速路和高架桥、立交还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做好声屏障等环保设施的设计。


据河南商报讯上周,商报连续报道了郑州市区立交桥噪声扰民一事。报道引起郑州市环保委高度重视,并发文督促责任单位按照职责降低立交桥噪声。

21日,责任单位之一、郑州市规划局局长助理杨振茂约见记者,解释了国家对建筑和高架桥的间距要求等技术性规定,还就开发商在降低立交桥噪声对住宅的影响方面提了建议。

多个快速路和高架桥项目

据杨振茂介绍,去年以来,在郑州市三环内,形成“三横两纵”的快速通道系统。“三横”:农业路快速路、陇海路快速路、建设路—金水路快速通道;“两纵”为京沙快速路、花园路—紫荆山路快速通道。而三环线将形成三环快速路。

在这些快速路中,农业路快速路、陇海路快速路均为高架,北三环和南三环规划设置全线高架,西三环快速路则在中原路以南也规划设置高架桥。京沙快速路中原路以北为高架。这些高架桥修通后,都可能存在夜间噪声扰民的情况。

新建建筑必须退至快速路20米外

为了尽可能地降低高架桥噪声对沿线居民的侵扰,除了环保部门在设计之初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并采取适当降噪措施外,沿线的开发商也有义务采取措施降噪。

杨振茂说,关于快速路或高架路与两侧建筑的间距是有严格要求的。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审查稿)》中要求,沿城市快速路新建建筑,后退道路红线不宜低于20米;沿高架快速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其沿城市高架路主线边缘线后退距离不应小于30米,其沿高架路匝道边缘线后退不应小于15米,或沿最外侧慢车道缘石外沿后退不应小于10米。

此外,城市快速路和高架桥、立交还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做好声屏障等环保设施的设计。

 


标签:立交桥降噪 城市快速路 声屏障设计 环保设施 噪声扰民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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