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忍中州大道交通噪声 业主诉请开发商整改降噪一审败诉

来源:声屏障信息门户网 作者:大河网 日期:2011-10-20 10:01:31   [ 打印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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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难忍中州大道交通噪声业主诉请开发商整改降噪一审败诉,开发商在工程建设中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进行降噪,使商品房噪声达标;《2011年郑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中提出“在靠近住宅小区的立交桥体上建设隔音屏障,新建立交桥应建设交通噪声防护设施”。记者走访发现,除了去年开通的解放路高架桥在过居民的路段设置了隔音墙,其余正在使用的高架桥均没有隔音墙,普通的环城道路上更是无从谈起。


夜色中的中州大道交通噪声很大

  大河网10月20日讯 作为郑州市的环城快速通道,中州大道给机动车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而车辆川流不息所产生的噪音,让路边的居民不堪其扰。为此,郑州市阳光新城小区64户业主联名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要求开发商对噪音超标进行整改,将住宅区域内的噪声值降低至国家规定限值内,并给予相应的精神赔偿。但一审法院认为,噪声来自扩建后的中州大道,与开发商无关。在诉讼请求被驳回后,业主们提起了上诉。

  昨日,这起因“噪声污染”引起的特殊侵权纠纷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法庭当庭未作出宣判。目前,郑州市环城快速路两边的小区和机动车数量增长迅速,如何在发展交通的同时防治噪声扰民,应当引起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的思考与重视。

  [二审] 庭审围绕3个争议焦点展开

  昨日,此案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庭审当中,审判长将案情综合归纳后认为有3大争议焦点,双方就此展开举证质证。

  开窗条件下的监测结果是否可作为超标依据?

  开发商:对业主造成影响的噪音来源于中州大道的交通,环保部门是在业主家开窗的情况下进行监测,如果将窗户关闭进行监测,噪声仍旧超标,也许可以证明房屋质量有问题。

  此外,业主提出的整改要求是,为临街的房屋加装玻璃、封闭阳台。即使开发商进行整改,不从源头控制、减低交通噪声,开窗后的噪音依然会高于国家标准,那么环保部门的监测报告则不足以作为认定噪声超标标准。

  业主方:根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规定,对民用住宅内可允许噪声值的测定是在开窗的条件下,窗户在商品房的使用、居民的日常生活中是用来通风的,而本案的业主们为了降低噪声已经丧失了开窗通风的权利。《噪声污染防治法》中规定,建设单位应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降噪责任主体应该是谁?

  开发商:噪音来源于改扩建后的中州大道,噪音源是交通,所以责任主体不是开发商,而是中州大道的建设方、管理方。根据《2011年郑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是环保、建委、公安、城管部门,整治交通减噪不是开发商的义务。

  业主方:《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而开发商开工前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已被环保部门处罚20万元。同时,《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规定,在进行建筑设计前,应对环境及建筑物内外的噪声源做详细的调查与测定,并对建筑物的防噪间距、朝向选择及平面布置等作综合考虑。在进行上述设计后仍不能达到室内安静要求时,应采取建筑构造上的防噪措施。所以,开发商在工程建设中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进行降噪,使商品房噪声达标。

  据记者了解,本案一审前,业主方曾申请追加中州大道管理方郑州市城市管理局为被告,但一审法院并未允许。

  商品房噪音不达标,开发商是否违约?

  开发商: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对室内噪声标准未作约定,开发商不存在违约行为。

  业主方:根据《合同法》,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而根据《住宅设计规范》规定,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宜布置在背向噪声源的一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当住宅沿城市干道布置时,卧室或起居室不应设在临街的一侧。如设计确有困难时,每户至少应有一主要卧室背向吵闹的干道。

  而阳光新城住宅楼的现状在朝向选择及平面布置和户型设计上违背了国家强制性标准,开发商未考虑来自中州大道交通噪声的影响,交付房屋噪声超标,属于违约行为。

  昨日,法庭未当庭宣判。

  [现状] 噪声投诉居环境投诉首位

  目前环城快速路两边的小区越来越多,噪声污染已经让这些小区周边的居民苦不堪言。不开窗,空气不好;开窗,噪声和灰尘令人精神崩溃。有网友戏称,中州大道已成为“噪声扰民一条街”。根据郑州市环保局公布的数据显示,相对于大气污染、水质污染等,人们对噪声的忍受度最低,噪声投诉的比例目前排在了环境投诉的第一位。

  为了测试立交桥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2010年,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展开实地调查,在中州大道和金水路立交桥附近的小区旁进行了持续监测,结果显示,下午的噪声平均值为70.35分贝,超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对城市中的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昼间最高限值为70分贝的标准。在郑州市农业路和花园路交叉口的某大型商场广场上,下午测得该区域噪声值为59.45分贝,逼近商住区规定60分贝标准的上限。

  [展望] 环城快速路沿线能否修建隔音墙

  防治交通噪声,除了合理规划和绿化植物隔音外,不少市民都寄希望于隔音墙,这也引起了政府的重视。但靠近居民区的快速路、立交桥何时能装上“消音器”?有部门回应,只有在建或待建立交桥才有这个待遇。

  目前,《2011年郑州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中提出“在靠近住宅小区的立交桥体上建设隔音屏障,新建立交桥应建设交通噪声防护设施”。记者走访发现,除了去年开通的解放路高架桥在过居民的路段设置了隔音墙,其余正在使用的高架桥均没有隔音墙,普通的环城道路上更是无从谈起。

  据了解,外地多个城市已经采取了这样的措施。广州:凡是靠近民宅的立交、快速路等都将加装隔音墙,必要时还会给住户安装隔音窗。目前已在内环路及其放射线、几条高速公路等20个噪声敏感路段,安装了大约2万米的隔音屏障,使道路两侧的敏感点位噪声降低2到11个分贝。


标签:中州大道交通噪声 隔音屏障 隔音窗 隔音墙 交通噪声防护设施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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