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环保局柏局长介绍,按照要求,区环保局、新世界彩旋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称新世界百货)和武汉万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万顺置业),各按一定比例出资,共计约30万元,在商场楼顶建设隔音设施。目前,只有万顺置业的10余万元尚未到账。并且,这两家公司还没有在施工合同上签字。如果两家公司一味拖延,环保局将采取相应法律手段。
汉阳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区政府在必要时,将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来督促两家公司履行义务,使隔音设施早日建好。
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的黄强律师认为,这两家公司已违反《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隔音设施建成后,不论冷却塔噪声是否在国家标准以内,只要小区业主认为冷却塔仍有噪声,业主就可以侵犯相邻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两家公司排除妨碍、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