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单位应为噪声买单

来源:声屏障信息门户网 作者:声屏障信息门户网 日期:2009-3-24 7:27:20   [ 打印本文 ]
核心提示:史悍民表示,2006年市政府出台了《噪声管理办法》,2007年开始执行。办法规定,在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时候,要采取噪声改善措施。他表示,如果新建道路对周围环境有影响,建设单位应该为噪声“买单”。

  北京轨道交通建设发展迅速,但由此带来的交通噪声困扰了不少市民生活。今天上午,北京市环保局局长史悍民做客北京城市管理广播“市民对话一把手”访谈栏目时表示,如果新建道路对周围环境有影响,建设单位应该为噪声“买单”,给市民家中安装隔音双层窗。

  目前,主要存在交通、施工、生活等三方面的噪声污染。针对不少市民提出的交通噪声污染问题,史悍民认为,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加双层窗来隔音。“现在我们的楼盖得比较高,隔音屏障下层好,上层不太好解决。最好的办法是加双层窗。”

  史悍民表示,2006年市政府出台了《噪声管理办法》,2007年开始执行。办法规定,在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时候,要采取噪声改善措施。他表示,如果新建道路对周围环境有影响,建设单位应该为噪声“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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