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速公路车辆流量
高速公路车辆种类繁多,运营车辆车况离散性较大,车辆运行速度快,交通噪声变化起伏变化。因此,在进行噪声监测数据分析时,通常需要对车辆进行分类统计,然而我们从收费站获取车辆流量数据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分类方法,如表1和表2分别列举了河北省京石高速公路和沪宁高速公路车辆分类方法。
为了便于噪声监测数据分析,目前交通噪声监测中的车辆流量一般按大、中、小三类车型进行分类统计:大型车(8吨以上)、中型车(2~8吨)、小型车(2吨以下)。当需要某一路段的准确车辆流量数据时,人工计数是比较好的选择,上岗时应进行统一培训,车辆流量统计应与交通噪声监测同步进行。
另外,随着数字影象技术的飞速发展,大容量的数字录象设备性价比很高,每个测点采取数字录象以后,再送回实验室由专人分类统计也是一个能准确统计车辆流量的有效方法,特别是敏感点24小时连续监测尤其如此。
二、高速公路车辆运营时间分布特点
在进行高速公路交通噪声监测前,必须首先了解和掌握车辆运营时间分布特点,总结归纳出各类车辆集中运营的时段,以便合理地拟订交通噪声监测方案。一般经验表明,高速公路交通流量高峰期为9~11时,15~17时、21~23时。白天车辆约是夜间的1倍,但夜间大型车辆与白天相当,且超载车较多。实施监测前,应从各路段收费站调阅近期交通量数据并进行分类统计,公路各类车辆交通量时间分布,应该注意的是,高速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预测的交通量是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给出的标准车流量值为准,在进行项目竣工环境影响调查时,为便于与预测的交通量及交通噪声进行比较,可将实际监测的交通量按不同车型折算为标准车流量,一般可按下式折算:
标准车流量 = 小型车+ 2 × 中型车 + 3 × 大型车
三、高速公路交通噪声昼夜分布特点
高速公路交通噪声监测应该在有代表性的时间段进行。由于交通噪声与车流量通常有较好的相关性,因此,一般可根据图1给出的交通量时间分布初步判定交通噪声监测的时间段,拟定具体的监测方案。统计资料表明省内公路,一般昼、夜声级相差较小,部分路段夜间声级高于白天。
四、实际交通量与预测交通量
高速公路交通量直接涉及交通噪声水平,高速公路一般在建成并试运行1年后进行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而此时的交通量远低于设计能力的75%,特别是国家对高速公路项目规定了最低交通量规模的要求,目前大量存在人为放大交通量预测数据的情况,直接导致项目建成运营后实际交通量长期低于预测交通量。因此,在进行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中,应注意将实际监测的交通量与《环评》中预测交通量进行对照分析。
摘自《高速公路交通噪声监测与评价方法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