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城市轨道交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分析,城市轨道交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轨道交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吸声材料,消声器,隔声屏障,噪声控制;摘自:《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主要环境问题简要分析———以哈尔滨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为例》来源:《环境科学与管理》作者张波。
城市轨道交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车站通风亭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车站风亭设计应合理选择风亭的位置,风亭与噪声敏感建筑物的距离应在10m以上,在文物保护建筑所在地段或特别安静的区域不宜设置风亭,风亭出风口应背向居民住宅。车站内通风系统的换气风机后端必须安装风机排气
消声器,消声器的消声量不应低于25dB(A)。车站通风系统通向地面风亭的管道还应采取进一步的降噪措施,在管道内加装
吸声材料,风亭风道则采用3m长片式消声器。地面通风亭的进出风口必须安装消声百叶,风亭百叶风速一般控制在4m/s以内。
2、车辆段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哈尔滨轨道交通一期工程车辆段拟建地址拆除旧有棚户区,根据地铁车辆段周围及厂内布置,厂界北侧紧邻太平桥火车站,南侧隔平湖路为居民生活小区,东侧为新江桥街,西侧为红旗大街,车辆段内噪声源均为固定的点声源,根据设计规划,设备间均布设在北侧国铁一侧,远离居民区,选址较为合适。
车辆段车间或厂房的通风设备选用
低噪声设备,并应安装排气消声器,空压机房内的空压机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隔声罩及减振设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各设备间室外噪声在70dB(A)以下,同时厂界南侧设有30m宽的绿化带及隔声屏的降噪,通过面声源计算公式可计算得到这些设备对居民点噪声影响声级均已较小,厂界处能够达到Ⅱ类厂界噪声昼、夜标准。
本工程附属车辆段出入段线,在进入车辆段之后有约200多米长的线路为敞开段,其平湖街一侧规划有住宅,列车(空车)出入车辆段时,运行速度≤30km/h,最大声级估计可达75~80dB(A)。在线路二侧20m~60m范围内环境噪声等效连续声级可达55~63dB(A),这对线路二侧影响较为严重。为解决车辆段敞开段的噪声超标问题,从经济性及降噪性能考虑,本工程对外部敞开段采用半封闭型的
隔声屏障,在线路南侧出口至车库及北侧出口至综合楼设置3m高、540m长
隔声板,经过上述措施后,两侧地区处减噪10dB(A)以上,从而达到GB1234-90中Ⅱ类地区标准要求。
站台噪声虽然不是外环境,但其对乘客和站台服务人员的影响极大。目前国内新建的地铁站台一般都作内部吸声处理,但往往忽视了地下站台的活塞风带来的噪声。为控制地下站台的活塞效应产生的噪声,可以在站台的出入隧道口作壁面吸声处理,吸声隧道长度在20米左右,可以使进、出站时站台噪声持续时间分别减小40秒和15秒,从而使站台内的连续等效A声级降低2dB。
摘自:《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主要环境问题简要分析———以哈尔滨市轨道交通一期工程为例》
来源: 《环境科学与管理》 作者: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