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噪音危害及变压器噪音治理措施

来源:声屏障信息门户网 作者:音谷声学网 日期:2011-12-30 15:59:48   [ 打印本文 ]
更多
核心提示:变压器噪音危害及变压器噪音治理措施,选用乐信环保公司研发的既隔声也隔振的专利产品的气液悬浮复合隔声垫(该产品是复合隔声减振垫的第二代改进新型)是目前世界上最有效的解决结构传声的隔声产品,有效阻隔通过固体传播的结构噪声达98%.以上。


变压器噪音危害及变压器噪音治理措施

一、变压器噪音危害

变压器产生的低频噪声会对人体产生慢性损伤,容易使人烦躁、易怒,有时甚至失去理智,长期受袭扰的话,还可能造成神经衰弱、失眠等神经系统疾病,如果孕妇长期处于低频噪声中也会影响到腹中胎儿的发育。中国疾控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室的专家指出,低频噪声对生理的影响虽然没有高频噪声那么明显,但它可以直达人的耳骨,使人的交感神经紧张,导致心跳过速、血压升高、内分泌失调等症状。由于低频噪声主要是通过结构传声的,所以很容易引起人的感觉共鸣。一般而言,人对低频噪声的忍耐程度相对也较低。正常情况下,30至35分贝一般人还能接受,35分贝以上就会有人明显感觉到心慌、烦躁等不舒服情况。
 
二、变压器的噪音构成分析
 
变压器的电磁噪声属于机械性噪声,它是交变磁场对铁芯及线圈产生周期性交变作用力引起的振动产生的,振动的铁芯(矽钢板)线圈向外辐射噪声,其主频取决于交流电频率,但是由于通电变压器内,导线、铁芯内部的涡流作用下,其辐射出来的噪声远比单一频率震动产生的噪声复杂多了。
 
 
三、噪音的传播
 

通常噪音的传播途径分为两类:

1、是噪声通过空气的传播扩散,在传播扩散过程中不断衰减,能量密度不断降低。
 
2、是噪声通过固体的传播扩散,在梁柱及楼板结构中传播扩散,能量密度也有所降低,但不大。因此噪声会传得更远。在受影响的房间内,由于噪音是从楼板、墙体等建筑结构向房间辐射的,因此即使关闭门窗也不会使房间噪音降低。
 
四、降噪途径
 

一般降噪的途径分为主动降噪与被动降噪两种途径。主动式的降噪:通过改变变压器的结构降低变压器的固有噪音,在目前非变压器的制造商是不可行的。因此被动降噪就成了变压器降噪的唯一途径,被动降噪就是通过减弱,隔断噪音的传播途径而达到降噪的效果,因此根据噪声的传播途径分为空气声隔断和固体声隔断两个部分。
 

五、变压器噪音的百分百的解决方案
 

变压器隔声罩和气液悬浮复合隔声垫是广州乐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专门针对电力变压器噪音的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专利产品,是电力变压器噪声在空气传播的百分百解决方案。同时也是最节省费用的方案。
1、变压器噪音在空气中传播的隔断:
 
变压器隔声罩使用多层受约束板隔声技术大幅降低变压器噪声通过空气向外辐射的噪音;同时我们从实际出发在隔声罩上安装了变压器散热用的风机,为解决变压器噪音通过散热通风口向外传播,设计研究了变压器隔声罩专用消声器,成功地实现了消声器的工程化,通过实验分析,消声器的理论数值仿真计算与实验结果基本吻合。消声器设计在保证变压器通风散热的前提下,最终实现了预期的消声效果,使真个变压器隔声罩研制获得成功,有效地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低成本地解决了变压器的扰民问题。同时电磁辐射也得到了有效的屏蔽,从此人们不再受变压器的噪音问题和电磁辐射问题的困扰。
 

※当变压器安装在地下室或密闭的房间内,由于一般建筑的围护结构的隔声量都大于50db,基本可满足变压器噪音通过空气向外扩散的隔声要求。
 
  
2、变压器噪音在结构中传播(固体传声)的隔断-气液悬浮复合隔声垫

a.变压器噪音在结构中传播路径分析:
 
①变压器噪音通过底部基础向大楼的屋架结构传播;
 
②变压器噪音通过高、低压连接电缆、母线及其支吊架向大楼的屋架结构传播;
 
b.处理方法:
 
①使用广州乐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既隔声也隔振的专利产品的气液悬浮复合隔声垫。(该产品是复合隔声减振垫的第二代改进新型)是目前世界上最有效的解决结构传声的隔声产品。有效阻隔通过固体传播的结构噪声达98%.以上。(祥见复合隔声减振垫简介)
 
②使用电缆及母线软接,有效减弱变压器噪音通过高、低压连接电缆、母线向大楼的屋架结构传播;
 
③由于各种原因往往变压器高压端加装软接头会受到限制,因此悬浮式的电缆支吊架也是解决变压器噪音在高压端的固体传播的有效途径。
 

标签:变压器噪音危害 变压器噪音治理 复合隔声减振垫 气液悬浮复合隔声垫 隔声罩 顶部

上一篇:中国公路环境噪音治理工程
下一篇:道路隔音墙设计注意事项
声屏障信息门户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作者:声屏障信息门户网 sooooob.cn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声屏障信息门户网 www.sooooob.cn"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声屏障信息门户网 www.sooooob.cn"。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18650329114 或 cnasc@qq.com 龚先生)。
共有条评论信息评论信息
© 2009-2013 声屏障信息门户网 版权所有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合作伙伴 | 会员条款
商务合作:18650329114 龚先生 | 中国最专业的交通噪声综合治理门户网 | |
福州音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 | 闽ICP备09000716号 | | 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