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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厦成高速环保验收增设声屏障工程投标邀请书

一、招标人

(1) 招标人:厦门路桥工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 地 址:海沧海虹路1号

(3) 联系人:苏茗新 电话:18359288077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厦成高速环保验收增设声屏障工程

(2)建设地点:厦门市厦成高速公路(厦门段);

(3)工程总投资额:约341万元 。

(4)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质量要求: 合格 标准。

(6)工期要求:本项目工期暂定90天,以招标人确认进场日开始计算,承包人必须按期完成。

(7)定标办法:由投标单位对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在报价基本合理的前提下选择最低报价为承接本工程的中标单位。中标人报价仅作为签约暂定价,最终结算价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定为准。若有审计,以审计审定的结算价为准。中标人需预见可能存在的施工风险及费用,并包含在项目报价中。招标人不对清单外任何费用进行支付。


三、投标注意事项

(一)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

(二)投标人于2020年12月 10 日之前,到海沧海虹路1号领取招标文件。

(三)投标截止期:于2020年12月 11 日9时30分前,至厦门路桥工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三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二副。

(五)密封:投标人应按招招标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盖章密入密封袋,封口处应由投标人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需盖骑缝章)。


四、开标、评标、合同签订

1、开标工作由招标人组织。

2、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全面响应招标文件的前提下,评标人员现场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分析对比,以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单位。

3、中标人中标后,应按招标人通知的地点和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事宜。中标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内容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有权执行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五、其他须知事项

(一)投标人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另行在合同内加入不合理条件;

2、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


招标人:厦门路桥工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 二0二0年十二月 四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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