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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增设声屏障工程(万科金域长春)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B-202006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增设声屏障工程(万科金域长春)已由长财城2020【530号】关于长春市财政局、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长春市2020年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收支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0年增设声屏障工程(万科金域长春);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四环立交工程E匝道处,包括声屏障、防撞护栏、横向联系梁、道路拆除及恢复等工程;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4最高投标限价:368.4809万元;

2.5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四环交汇处;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0501日,竣工日期20210630日,共计61日历日;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资质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拒绝列入2019年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1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交纳社保。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0年1117日8时30分至2020年11月23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及时间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9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8.1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8.2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联系人:王威

联系电话:0431-8467883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邮编:130012

联系人:谷工

电话:0431-8537036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041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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