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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328国道江都新都路至广州路段声屏障工程328XG-SPZ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28国道江都新都路至广州路段声屏障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7﹞75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以苏交公程﹝2018﹞253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江都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江都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28国道江都新都路至广州路段改扩建工程,路线起于江都新都路与328国道交叉点处,向西沿现有328国道扩建,经龙川路、广州路,终于芒稻河大桥东桥头,全长约2.465公里。主线采用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外侧设置辅道,主线设计速度100km/h,匝道及辅道设计速度40km/h。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合同段,为328XG-SPZ标段,总投资约1200万元;

招标范围为:328国道江都新都路至广州路段声屏障工程的施工,包括屏体、立柱、基础等的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整及缺陷修复等工作,含基础开挖、边坡及防护恢复等。路基段声屏障长度约2200m,声屏障高度为4.5m;桥梁段声屏障长度547m,声屏障高度为3.5m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计划工期:2020年12月1日~2021年2月28日,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者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声屏障工程的施工项目(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中显示的合同价、交/竣工日期等为准,如在其他综合工程项目中包含公路声屏障工程的,必须在投标报表表5项目简介中显示出声屏障施工内容及该部分内容的施工金额)且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文件可在江苏省交通厅网站下载)。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中显示的竣工日期等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建项目,或有在建项目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在建项目撤离,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业主出具的可撤离证明。

(6)其他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相关部门限制市场准入的,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长江东路155号

联系人:朱长宝

电话:18168300860

招标代理: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31号

联系人:靖玉琴

电话:13358130411

邮箱:2392690895@qq.com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2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9:00至2020年11月4日17:3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9日上午10:00时整。

具体报名程序为:

a、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b、投标人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网站,在首页“办事服务”的“应用服务”中点击“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58182190

c、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d、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e、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f、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传真电话,以便联系。

8.3 网上成功报名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交纳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费用,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报名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完成报名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392690895。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a、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9日上午10:00时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b、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上午10:0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楼五楼开标四室(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c、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招标人概不负责。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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