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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国道龙华立交至张店枢纽段扩建工程环保工程(声屏障专项)施工招标

(SPZ-1标段、SPZ-2标段、SPZ-3标段、SPZ-4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12国道龙华立交至张店枢纽段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基础发〔2018〕975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批准,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SPZ-1标段、SPZ-2标段、SPZ-3标段、SPZ-4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东起龙华立交西侧,利用老路线位向西穿过珠江镇,止于张店枢纽东侧,顺接沪陕高速、沪蓉高速,路线全长6.79Km。设置上河街、五里桥、绿水湾路3处互通。本次改造采用老路扩建方案建设,项目起点至五里桥互通段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3.5m,采用高架桥方案;五里桥互通至终点段采用双向八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42.0m,采用老路两侧拓宽方案,部分路段设置辅道系统。

本次招标拟划分为四个合同段,即SPZ-1标段、SPZ-2标段、SPZ-3标段、SPZ-4标段招标范围:

(1)SPZ-1标:K0+870-K1+700路段范围内的声屏障屏体、立柱、基础等的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整以及缺陷修复等工作,标段累计长度约1400米。(以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SPZ-2标:K1+700-K2+370路段范围内的声屏障(含R1K0+252-R1K0+522范围内270米砌块体声屏障)屏体、立柱、基础等的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整以及缺陷修复等工作,标段累计长度约1650米。(以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SPZ-3标:K2+370-K3+950左幅、K2+370-K3+550右幅路段范围内的声屏障屏体、立柱、基础等的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整以及缺陷修复等工作,标段累计长度约1486米。(以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4)SPZ-4标:K3+950-K4+600左幅、K3+550-K4+600右幅路段范围内的声屏障屏体、立柱、基础等的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整以及缺陷修复等工作,标段累计长度约1450米。(以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2个月,计划2020年10月15日开工,2020年12月15日完工(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工程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施工资质或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类似施工业绩;(企业业绩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企业投标报表表5中的业绩内容为准)。

(3)企业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指投标截止日当天)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为A(含暂定A级)及以上级别(未建立信用档案的申请人应当先建立信用档案并获得暂定A级信用等级);(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最近一次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不以投标报表表一为准)。

②投标人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企业财务要求: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财务得分不低于60分。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经理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类似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业绩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企业投标报表表4中的业绩内容为准)

(6)项目总工要求: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总工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类似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总工业绩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企业投标报表表4中的业绩内容为准)

(7)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者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8号三楼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编标所需要的一切资料均由投标人自行调查考虑。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本项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14时00分,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47室)的指定地点。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双拜巷169号

邮政编码:210000

联系人:赵工

电话:13675187178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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