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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五莲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泡沫铝声屏障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人为五莲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五莲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泡沫铝声屏障材料采购及安装项目,详见清单
2.2供货安装期:15 日完成,具体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2.3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长度(米) | 施工内容 | 采购预算 |
316 | 完成标段内泡沫铝声屏障工程所需要的材料的供应及安装,包含声屏障屏体、H型钢、法兰、地脚螺栓以及配套辅材等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含基础混凝土、钢筋、基础施工,含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费)及安装。 | 1452340元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泡沫铝声屏障相应货物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该材料的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接受1名供应商报名。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6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一项所投产品在中国境内相关项目销售业绩,时间以2017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9月2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提供)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企业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详见磋商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五莲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五莲县人民路36号
联 系 人:毛新玲
电 话:0633-5880813
代理机构: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五莲县人民路1037号
联 系 人:杨善磊
电 话:0633-2258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