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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江高速公路(江珠高速公路北延线)佛山段声屏障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江高速公路(江珠高速公路北延线)佛山段声屏障施工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4〕195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以 佛交〔2020〕249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佛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9%:6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2.1.2 建设规模
佛江高速(江珠高速公路北延线)佛山段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境内,起点与江珠高速公路北延线 江门段顺接,终点接广(广州)明(高明)高速公路,与佛山市北滘至均安公路主干线处于同一走廊带。佛江高速佛山段由未建成段(天连-安成)和部分实施的佛山市北滘至均安公路主干线(又名:佛山一环南延线)升级改造为高速公路。
本次采取声屏障降噪措施的敏感点11个,设置了27段声屏障,总长为6298米,其中路基段 1986米,桥梁段4312米。声屏障型式采用立弧透视型,高度为4米和3米。并对142户居民预留通风隔声窗措施,合计通风隔声窗1420平方米。
建安费约为人民币约1800万元。
2.1.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个4月,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9月,计划交工日期:2021年1月。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为预计工期,实际施工期将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接受。
2.1.4 招标范围
包括佛江高速公路(江珠高速公路北延线)佛山段全线范围内的声屏障和隔声窗施工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类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施工类 | 详见本招标公告2.1款 | 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其余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录1至附录5 |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1至附录5。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 8 月 1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登记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9 月 15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 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指定开标室)。
5.3 开标时间:2020年 9 月 15 日9时30分。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2)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单以及专业工程担保公司保函。
5.6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试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文)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且该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告为准。
7.异议与投诉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7.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8. 其他
8.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佛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绀现村路段88号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5号禅城绿地中心三座1001-1004室 |
邮政编码:528000 | 邮编:528000 |
联系人:杨工、郑工 | 联系人:聂工、陈工 |
电话:0757-26365159 | 电 话:0757-86329754 |
传真:0757-26365138 | 传 真:0757-86329754 |
| 电子邮箱:33021099@qq.com |
2020年 8 月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