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我公司承建的宿州银河一路上跨京沪铁路立交桥项目,已完成施工准备工作,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工程需要的声屏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1宿州银河一路上跨京沪铁路立交桥工程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为城市主干道,采用 60km/h 设计速度。路线呈东西走向,起点连接现状银河一路与淮海路 T 字型交叉口,上跨校场路、滨河路、 沱河、京沪铁路、新北沱河,终点连接现状纬九路(银河一路东延段)与港口路 T 字交叉口,全长 2133m,预留新北沱河至港口路段地面辅道远期实施的条件。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2.3.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2.3.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3.5招标计划批复: 已批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有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要求已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也需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近两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1.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能提供纳税人涉税信息证明。
3.1.5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铁路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每年至少一份业绩证明;
3.1.6履约信用:信用良好,且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1.7未被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及《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中。
3.1.8各类物资专用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3.4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7 月 24日至2020 年7月28日每日8: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沱河路雪枫公园北门向西100米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宿州银河一路东延项目经理部物设部,派代表持单位法人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三)、加盖财务章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时,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宿州银河一路项目部。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帐号:99610150102400510633。)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各一份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资料发送到邮箱:942215969@qq.com)。
4.2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保证金,详见附表一,采用电汇方式汇款至: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宿州银河一路项目部。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帐号:99610150102400510633
4.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二,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电汇时应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8月3日 14 时至15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8月 3 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新海大道15号中铁二十四局安徽公司
5.2开标时间即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处。
5.3 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媒体为: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login.jhtml)、铁建商城(http://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宿州站涉铁市政道路改造工程(银河一路上跨京沪铁路立交)项目经理部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沱河路雪枫公园北门向西100米
联系人:马闪
电话: 15156205375
二〇二 〇年 七 月 二十四 日
附表一
招标物资一览表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声屏障(含金属立柱及吸声板)生产安装 | SPZ-01 | 平方米 | 3970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连续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需获得省部级以上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具有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3年(2017-2019)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铁路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每年至少一份业绩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 符合铁路工程建设通用参考图《桥梁插板式声屏障安装图》(图号:通环(
| 500 | 不收取 |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表二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 ||||
招标编号:CR24(2020)-YHYL-WZCG-001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
物资名称 | 包 件 号 | |||
联 系 人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 编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备 |